星期二 9 伊历九月 1445 - 19 March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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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他人购买商品之后分期付款的教法律例

問題

我到一个有钱人的跟前去,让他为我购买结婚的卧室,他跟我一起来到经销商的跟前,他通过一定的金额给我购买了卧室,然后让我分期付款,价格高于购买价;他可以与很多人进行这种交易;每个人根据自己想买的价格购买,也可以分期付款;须知此人不是专业经商的人,这是教法禁止的利息吗?

答案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这种交易被称为“命令他人购买商品之后盈利的交易”。穆罕默德·阿布杜·哈利姆·欧麦尔博士在第五期《伊斯兰教法学会杂志》中发表的论文中说:“这种交易在古代有两种形式:

第一种形式:它可以被称为通用的形式或者原则:就是有人通过一定的价格购买了商品,然后把它以第一次的价格卖给另一个人,并且增加了利润,他在这里没有受到提前的要求,他只是为自己购买,然后出售赚钱。

第二种形式:在现代的新术语中被称为“命令他人购买商品之后盈利的交易”;具体方式如下:一个人来到另一个的跟前对他说:你去购买某一特定的商品,或者描述商品的具体属性,然后我向你原价购买,我给你增加一定的金额、或者在原价的基础上增加一定比例的利润;尽管当代学者把他称为“命令他人购买商品之后盈利的交易”,但是古代的教法学家们也论述了类似的交易形式,正如在伊玛目沙菲尔的著作《温姆》(教法总纲)中明文规定:“如果一个人让另一个人看了一件商品,并且对他说:你去购买这个商品,我给你赚一点利润,那个人就为他购买了商品,这种交易是教法允许的;或者对他说:你给我购买一件商品(为他叙述商品的属性)、或者任何一件商品,我给你赚一点利润;这些都是教法允许的交易。”

“命令他人购买商品之后盈利的交易”是允许的,条件是奉命购物的人在把商品出售给命令他购买的人之前必须要完全拥有该商品;在《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任委员会法太瓦》(13 / 153)中说:“如果一个人要求另一个人为他买某一辆汽车,或者详细说明该车的属性,并答应从他购买这辆车,那个人购买了此车,并且拿到手之后,他可以使用现金或分期付款加利润的方式购买该车,这不是卖空的交易,因为那个人转卖了自己已经拿到手的汽车;但是在他购买或者拿到手之前不能进行交易;因为先知(愿主福安之)禁止原地买卖商品的行为,除非商品到手之后才可以进行交易。”

因此可知,有钱的人和要求者一起到经销商的跟前,比如支付了卧室的价钱,然后要求者直接从经销商的店铺拿到了房子,而有钱人没有拥有这个房子,没有过手,房子也没有列入他的保障,这是不允许的。

谢赫伊本•欧赛米尼(愿主怜悯之)在《道路之光法太瓦》中说:“现在很多人都这样做:债权人和债务人一起来到经销商的跟前,债权人购买商品之后把它出售给债务人,而该商品仍然在原地没有移动,然后债务人在没有转移该商品的情况下把它出售给店铺业主或其他人,我们知道这样的交易是非法的,毋庸置疑,这是教法不允许的,因为这是原地买卖商品的交易,因为先知(愿主福安之)禁止原地买卖商品的行为,除非商品到手之后才可以进行交易。由此可知禁止的原因就是有钱人在这种形式的交易中从没有保障的货物中盈利,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从没有保障的货物中盈利是不允许的。”《提尔密集圣训实录》(1234段)辑录,并说:这是一个优良正确的圣训;《艾布•达乌德圣训实录》(3504段)、《奈萨仪圣训实录》(4629段)、《伊本·马哲圣训实录》(2188段)和《艾哈迈德圣训集》(6591段)辑录,谢赫艾利巴尼在《正确的圣训系列》(1212段)中认为这是正确的圣训。

欲了解允许盈利的交易的条件,敬请参阅(36408)问题的回答。

真主至知!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