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10 伊历十月 1445 - 19 April 2024
中文

多囊卵巢综合症患者必须要把这个情况告诉求婚者吗?

問題

是一个31岁是未婚女子,我知道自己身患多囊卵巢综合症有14年了,具体症状就是导致月经周期紊乱。每当我去看医生,他说真正的治疗必须要在婚后开始,如果真主意欲,可以使用有助于刺激卵巢的药物,大约有20%的育龄妇女患有这一种病症,其中的大多数女人在结婚之后经过治疗,都能够生孩子;我的所有症状就是月经周期紊乱,我必须要在结婚之前把这个情况告诉未婚夫吗?

答案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多囊卵巢综合征是一种常见的妇科疾病,患病的比例根据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发病率介于5%-10%,有的地方超过这个比例,这种疾病会导致迟迟不孕、或者多次流产、月经周期紊乱、体重增加、血压上升、在身体的不同部位出现粗毛等症状。

如果有人向她求婚的时候,她的这个疾病仍然存在,没有痊愈,那么,必须要把这个情况告诉求婚者,凡是影响婚姻的幸福、爱恋和情爱、或者导致夫妻之间互相憎恶的缺陷或者疾病,必须要提前阐明,禁止隐瞒。

伊本•甘伊姆(愿主怜悯之)说:“类比:凡是导致夫妻之间互相憎恶、影响婚姻的幸福、爱恋和情爱的缺陷,必须要提前阐明,让对方选择。”《归途粮秣》(5 / 166)。

在《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任委员会法特瓦》(19 / 15)中说:“如果女孩的子宫或者月经有问题,需要治疗,有可能推迟怀孕,她必须要把这个情况告诉求婚者吗?”

谢赫回答:“如果这个问题是像她一样的女人偶然发生的、然后会消失的病症,则不必告诉他;如果这个问题是有影响的疾病、或者是严重的非突发性的病症,有人向她求婚的时候,她的这个问题仍然存在,没有痊愈,那么,她的监护人必须要把这个情况告诉求婚者。

谢赫阿卜杜勒•阿齐兹•阿里·谢赫,谢赫萨利赫·本·福扎尼·福扎尼,谢赫艾布•伯克尔·宰德。”

真主至知!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