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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大约在三年前,也就是在她结婚之前许愿了,她许愿的内容就是要连续不断地在每年十二月的头九天封斋,当时她不知道许愿是教法憎恶的行为,她也不记得在许愿中是否排除了她结婚之后的情况、或者是否把封斋的权利转交给她的丈夫,但现在她已经结婚了,她的丈夫禁止她封斋,因为这是副功斋,如果未经丈夫同意,她不能封斋,除此之外,她的身体状况也不允许她封斋,她现在想询问:她应该不顾丈夫的反对和健康状况的恶化,继续遵循这个许愿吗?或者她应该交纳破坏誓言的罚赎,摆脱这个许愿吗?或者以后在其它的时间里零散的还补许愿的斋戒吗?或者她应该怎么做?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首先,我们要指出的是教法憎恶或者禁止履行许愿,因为许愿要求穆斯林去做力所不及的事情,或者强人所难,去做本来不应该做的事情。
穆斯林应该履行善功,比如封斋等,但是不应该许愿,那么就比较自由的履行宗教功修,随时可以放弃;但如果他许愿了,必须要履行他的许愿,尤其是许愿服从真主,更应该要履行,因为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谁如果许愿要服从真主,就让他服从真主吧。”;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你应该履行自己的许愿。”;真主说:“他们履行誓愿,”(76:7),真主说:“叫他们履行他们的誓愿”,(22:29);真主说:“凡你们所施的费用,凡你们所发的誓愿,都确是真主所知道的。不义的人,绝没有任何援助者。”(2:270)。
如果已经许愿了,而且许愿的内容是服从真主,那么必须要履行和实践许愿,至于在许愿之前,穆斯林不应该许愿。
这位询问的姐妹说她要连续不断地在每年十二月的头九天封斋,这是服从真主的许愿,必须要履行它,她的丈夫没有权利阻止她,因为她的丈夫只能阻止她履行副功斋,至于在特定时间的暂时的义务斋戒,她的丈夫不能阻止,她许愿在这些日子里封斋,所以必须要履行许愿;她说她的健康不允许她封斋,如果这句话的意思是封斋很困难,这并不妨碍她履行义务(瓦直布),哪怕其中有困难也罢,因为这是她要求自己完成的承诺,众所周知,封斋是有困难的,哪怕身体强壮的人也会感到困难。
但是,如果这句话的意思是她因为身体有病或者虚弱而不能封斋,那么她在不能封斋的这一年里交纳破坏誓言的罚赎,但如果在另一年中身体健康和强壮了,必须要封斋,以此类推。
她不能随意的放弃许愿,因为这是她要求自己完成的承诺,穆斯林不应该把许愿当作儿戏,随便许愿,然后履行许愿,然后寻求出路,想方设法的摆脱许愿,这是不允许的,因为许愿变成了必须要履行的义务(瓦直布),在没有合法理由的情况下不能随便摆脱许愿。
如果在封斋的这些日子里恰逢来了月经,那么她可以在这些日子里不封斋,因为这是合法的理由;如果她生病了,这也是一个合法的理由,可以在这些日子里不封斋,但如果这些日子到了,她身体健康,没有合法的理由,没有来月经,那么她必须要封斋。”
敬请参阅《谢赫萨利赫·福扎尼法特瓦》(1 / 90)。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