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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随那些把真主明确制定为非法的断为合法的,把合法的断为非法的学者和执政者的断法分三种:1-因满意他们的说法,自愿追随他们,把他们的话放在首位,讨厌真主的法律。这种人是昧主者(卡费勒)。因为他厌恶真主所降示的,而讨厌真主所降示的就是昧主(卡费勒)。清高的主说:【那是因为他们厌恶真主所降示的经典,故他将使他们的善功无效。】《穆罕默德章》第9节。只有昧主才会使善举无效。所以任何一个厌恶真主所降示的人就是昧主者(卡费勒)。
2-追随他们,但他仍然愿意接受真主的法律,知道真主的法律才是最适合不同的人类和国家,才是最完美的法律。尽管如此,但他却为了私欲而追随那些学者和执政者。这种人没有昧主,但他是不顺从真主的,不虔诚的人。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他不算是昧主(卡费勒)?”回答是:“因为他没有拒绝真主的法律。但是他之所以追随那些人人是其私欲所纵。所以他就像其他犯罪的穆斯林一样的断法。”
3-因为无知而追随他们,误以为那就是真主的法律。而这又分为两种:(1-如果他可以自己学习了解真理而没有这么做,那他就是失职,怠慢的人,是犯罪的人。因为真主命令我们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要请教有知之士。(2-他原本无知,也无法自己找到真理,于是就以效仿的念头追随他们,认为他们所做的就是真理。如果是这样,他就没有罪,因为他奉命行事,做了该做的事,是可以原谅的。对此,主的使者(求主赐福之,并使他平安)说:“谁因无知而请教他人而犯错,那他的罪由为他解答的人承担。”如果我们因他人的罪也判他有罪,势必造成很大伤害,人们彼此之间不再相互信任——因为人人也许也是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