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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所有的学者一致主张礼拜正确有效的条件之一就是礼拜的时间要进入,真主说:“礼拜对信士已经成为按时的定制。”(4:103)
谢赫阿布杜·拉哈曼·赛尔迪(愿主怜悯之)说:“礼拜的时间是主命,所以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做礼拜,所有穆斯林都承认这些时间,无论大人和小孩、学者或者普通人都一样。”《赛尔迪经注》(第198页)
第二:
昏礼的第一时间就是太阳从地平线消失;最后的时间也就是宵礼的第一时间:红色的晚霞消失;阿卜杜拉·本·阿穆尔·本·阿斯(愿主喜悦之)传述: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昏礼的时间就是从太阳落山一直到晚霞消失;宵礼的时间一直到半夜。”《穆斯林圣训实录》(612段)辑录。
教法规定的这些礼拜时刻只是针对在二十四小时中昼夜交替一次的国家,在这种情况下昼长夜短也无妨,除非宵礼的时间短得无法完成礼拜;如果无法完成礼拜,就好像没有做礼拜的时间,那么应该根据昼夜分明的、离它最近的国家的礼拜时刻去完成五番礼拜。
学者们对你所提到的这个问题非常注重,有许多研究和法太瓦;伊斯坦布尔伊斯兰研究中心的主席团亚尔·艾来提·古拉吉博士有一篇独立的论文,题目为“在晚霞很迟才消失、而黎明早早出现的地区停止吃封斋饭和做宵礼的时间”。学者们对这个问题有三种主张:
第一种主张:采取教法的特别允许:同时并聚昏礼和宵礼,因为这个困难不亚于下雨等允许并聚两番礼拜的原因;
第二种主张:估计宵礼的时间,以麦加时间作为标准,上述论文的作者坚持这个主张;
第三种主张:遵循教法规定的宵礼时间,那就是晚霞消失的时候,但是必须要有完成礼拜的足够时间。
我们认为最后的这个主张是最正确的,圣训明文也说明了这一点,著名学者协会、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任委员会、以及伊本·欧赛米尼和伊本·巴兹两位谢赫等学者都坚持这个主张。
谢赫穆罕默德·本·萨利赫·欧赛米尼(愿主怜悯之)说:“这些规定的时刻,只是针对在二十四小时中昼夜交替一次的国家,无论昼夜一般长短、昼长夜短、或者昼短夜长都一样。至于在二十四小时中没有昼夜交替的国家,则不外乎两种情况:其一,长年累月如此;其二,区区数日而已。
如果只是区区数日,比如一年四季都是在二十四小时中昼夜交替往复,但在某些季节中,在二十四个小时中都是黑夜或者白昼:在这种情况下,要么在天际有可以确定时间的不断变换的现象,比如逐渐增加的亮光,或者完全一片漆黑,教法律例就与这种现象有关系;要么没有任何现象,则按照二十四小时黑夜或者白昼开始之前的最后一日估计做礼拜的时间。
如果一年四季二十四小时都是黑夜或者白昼,长年累月如此:则根据自己的估计确定做礼拜的时间;《穆斯林圣训实录》辑录:努瓦斯·本·赛木阿尼(愿主喜悦之)传述:先知(愿主福安之)讲述了在最后的时代将要出现的骗子“旦扎里”,圣门弟子向他询问骗子“旦扎里”在大地上逗留多长时间,先知(愿主福安之)说:“四十日;一日如一年,一日如一月,一日如一周,其余的日子与你们平常的日子一样。”大家都问:“真主的使者啊,如果一日如一年,我们在那一天只做一天的礼拜就可以了吗?”使者(愿主福安之)说:“不,你们就自己估计时间做礼拜吧!”
如果确定是没有昼夜交替的地方,自己估计做礼拜的时间,我们怎样估计呢?
一部分学者认为:平均估计时间,昼夜各十二个小时,因为没有标准,所以这个地方本身就是一个标准地方,犹如没有月经期和无法辨别的流病血的女人一样;
还有的学者认为:根据离这个地方最近的、常年昼夜交替的国家进行估计,因为它不能把自己当做标准的时候,应该把与它最相似和最接近的地方当作标准,也就是在二十四小时中昼夜交替往复的、距离它最近的国家;这是最侧重的主张,因为它的理由最有力,而且最接近事实。《谢赫伊本·欧赛米尼法太瓦全集》(12 / 197-198) .
这是沙特阿拉伯著名学者学会的主张,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任委员会也支持这种主张,我们在( 5842 )号问题的回答中援引了他们的主张,他们在其中说:“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圣训通过言语和行为确定了五番礼拜的时间,只要五番礼拜的时间可以通过先知(愿主福安之)阐明的标志而明确无误,则对昼长夜短或者昼短夜长没有区别对待。”
根据你们学习的国家的情况,我们看到那儿也是在二十四小时中昼夜交替往复的,宵礼的时间没有短到无法完成礼拜的程度,所以你们必须要按照教法规定的礼拜时间完成礼拜。
第三:
如果宵礼的时间很晚,以至于在那个时间完成礼拜非常困难,则可以在昏礼的时间提前并聚昏礼和宵礼两番礼拜。
我们在(5709)号问题的回答中援引了谢赫伊本·欧赛米尼(愿主怜悯之)的主张:“如果晚霞消失之后还有很长的时间,足以完成宵礼,则必须要等待晚霞消失,然后做宵礼;如果难以等待,则可以在昏礼的时间提前并聚昏礼和宵礼两番礼拜,为了消除困难和烦难。”
在隶属伊斯兰世界联盟的伊斯兰教法协会的决议中说:“委员会的成员仔细查阅了关于在高纬度地区的国家封斋和做礼拜的时间,他们听取了一部分成员递交的教法和天文学方面的有关研究,并在委员会第十一届会议经过探讨和论证之后,决议如下:
“... ...;第三:高纬度地区分为三类:
第一类地区:就是位于北纬(45)和南纬(48)度之间的地区,在二十四小时中有明显的时间标志,时间或长或短;
第二类地区:就是位于北纬(48)和南纬(66)度之间的地区,一年中在有的日子里没有时间的一部分天文标志,比如宵礼开始的晚霞不会消失,日落的最终时间一直延续,与黎明交叉在一起。
第三类地区:就是位于北纬(66)度、南纬(66)度和南北两极之间的地区,一年中有很长一段时间在其中没有白昼或者黑夜的时间标志。
第四:第一类地区的教法律例就是必须要按照教法规定的时间做礼拜,要按照教法规定的时间封斋,从真正的黎明出现一直到日落,遵循规定礼拜和封斋时间的教法明文;谁如果没有能力封斋,或者因为白昼时间很长,而无法完成斋戒,则可以开斋,然后在适当的日子还补斋戒。这种情况就是在上述问题中询问的。
伊斯兰教法协会在后面的决议中重申了前面的决议,特许做宵礼有困难的人把昏礼和宵礼合并完成,并且明文规定不得把它当做长期的习惯,只局限于有困难的人;在这个决议中说:如果有做礼拜的时间的明显标志,但是宵礼时间进入的标志晚霞消失的时间很晚,教法协会认为必须要按照教法规定的时间按时完成宵礼;但是学生、职员和加班的工人等如果难以等待很晚的时间,则可以在昏礼的时间并聚两番礼拜,遵循排除烦难的经典明文,比如在穆斯林等辑录:伊本·阿巴斯(愿主喜悦之)传述: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在麦地那合并做了晌礼和晡礼;昏礼和宵礼,当时没有恐惧,也没有下雨。伊本·阿巴斯问其原因,他说不想让教民烦难。
但是那个地方的所有人切不可把合并两番礼拜当做根本而长期合并礼拜,因为那样会把合并礼拜的特别许可变成长期履行的教法律例。
至于困难的标准,则应该以习惯为准,就是因人、因地、因势而异。”
伊斯兰世界联盟在麦加总部于伊斯兰历1428年10月22日—27日(公元2007年11月3日—8日)召开的第十九次大会的第二个决议。
第四:
至于把昏礼和宵礼之间的时间估计为一小时三十二分钟,我们没有听过谢赫伊本·欧赛米尼或者别人说过,我们已经叙述了谢赫伊本·欧赛米尼(愿主怜悯之)的主张,他没有这样说过,也没有侧重这个主张。
也许是有人在转述谢赫的主张时弄错了,谢赫说的昏礼和宵礼之间的距离是中等地方的一般情况,或者是在沙特确定的时间,这是最接近事实的。
1 谢赫(愿主怜悯之)说:“宵礼的时间事实上不是通过宣礼而特定的,因为宵礼的时间就是从太阳落山到宵礼的时间进入之间,但是在一年的不同季节中,这段时间有时候是一小时十五分钟;有的时候是一小时二十分钟;有的时候是一小时二十五分钟;有的时候是一小时三十分钟,因季节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不能一概而论。”《斋月座谈》
2谢赫(愿主怜悯之)说:“昏礼的时间就是从太阳落山一直到红色的晚霞消失,日落到宵礼之间的这段时间有的时候是一个半小时,有时候是一小时二十分钟,有时候是一小时十七分钟,时时有所不同。”《谢赫伊本·欧赛米尼法太瓦全集》( 7 / 338 ) .
总而言之:
1 在二十四小时中昼夜交替往复的国家,必须要按照教法规定的时间做礼拜,无论昼短夜长或者昼长夜短都一样;
2在二十四小时中没有昼夜交替往复的国家,根据离这个地方最近的、常年昼夜交替的国家的时间估计五番礼拜的具体时刻;
3 在晚霞与黎明的时间连到一起的国家,或者晚霞消失之后没有完成宵礼的足够时间,应该以最近的、有足够时间完成宵礼的地方的时间为标准;
4 如果难以等待宵礼的时间,可以在昏礼的时候提前合并做两番礼拜。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