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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把天课给那些生活费不足的人,就算他有房产出租,但他还是穷人,清高的真主说:【天课只归于贫穷者、赤贫者……】《忏悔章》(第60节)
脑威(愿真主慈悯他)说:“贫穷的人指:有能力为生活所需赚钱谋生,但是营利不够费用的人。”《穆哈吉及其注解——穆俄尼·穆赫塔吉》(4/176)
清高的真主在穆萨和赫多勒的故事中告诉我们,贫穷的人就是那些有船只的人,清高的真主说:【至于那只船,则是在海里工作的几个穷人的。】《山洞章》(第79节),他们尽管拥有船只,但他们还是无法摆脱贫穷。
所以即便是有房产出租的人,只要房租不够他生活,就可以把天课给他,因为他属于有权接受天课的人。
伊玛目马立克说:“有房子、有佣人的人,除了这两样东西再无其它财产的人,可以给他天课。”《穆德无乃》(3/221)
脑威(愿真主慈悯他)说:“如果他有房产,他的收入低于消费的话,他就是赤贫者或贫穷者,可以从天课中补足他的日常开销,不要求他变卖房产。”《榭勒哈穆海宰布》(6/174)
《凯莎菲·给那阿》(2/273):“伊玛目艾哈迈德关于穆罕默德·本·哈凯姆的传述说:某人即便有农庄、房产可以赢利一万或更多,只要不够他生活所需的,就可以接受天课。”
综上所述,有房产出租的人,如果收入不够开销的,就可以从天课中给他补足他和他必须供给者的开销的那部分钱财,如他的子女、妻子、父母等。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