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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西方的穆斯林儿童憎恶猪的教法律例

24-12-2013

問題 171711

在西方国家中,猪被认为是西方社会文化一大部分,不仅在饮食中,而且在孩子们的故事、卡通和玩具娃娃中都一样,使用猪的形式的玩具是教法禁止的吗?以便我们不要让我们的孩子对猪习以为常。我应该避免我的孩子们看到这种动物吗?

答案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毋庸置疑,在儿童接受启蒙教育的各个阶段,他所遇到的各种含义、东西和词汇,都将对他产生深远的影响,这是儿童教育家所承认的,那些影响不会随着那个阶段的过去而消失;它会一直留存,成为儿童的感情和内心智慧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形成他的身份和文化归属中显示明确的影响。

《布哈里圣训实录》(6130段)和《穆斯林圣训实录》(2440段)辑录:阿伊莎(愿主喜悦在)传述:我在先知(愿主福安之)的跟前玩一些布娃娃,我有一些女伴,她们常来和我玩。每当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进来时,她们总是躲起来,使者(愿主福安之)再把她们叫进来和我一起玩。

学者们指出教法允许小孩子玩耍那些玩具,同时禁止各种图像,禁止绘画图像,因为小孩子玩耍各种玩具有利于培养他们的情感。

哈菲兹伊本·哈哲尔(愿主怜悯之)说:“在全面禁止绘画图像的情况下专门允许那些玩具,这是安亚祖坚持的主张,也是他通过大众学者传述的主张,他们允许出售小女孩的各种玩具,为了从小锻炼她们操持家务和养育孩子的能力。”《法塔赫·宾勒》(10 / 527)。

毋庸置疑,猪不仅仅是污秽的动物,或者是被禁止食用的动物,或者一些教法律例与之有关的动物,实际上它是西方基督教文化的组成部分,也是他们民族身份的一部分。

《布哈里圣训实录》(2222段)和《穆斯林圣训实录》(155段)辑录:伊本·穆塞叶卜(愿主喜悦之)传述:我曾听艾布·胡莱赖(愿主喜悦之)说: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以掌握我生命的主发誓,麦尔彦之子(尔撒)将来要以公正法官的身份暂时来到你们中间。他将砸碎十字架;杀掉猪;废除‘质仔耶’(人丁税);财富将大大增加,以至于无人接受它。”

伊本·班塔利(愿主怜悯之)说:“砸碎十字架和杀掉猪指的就是:因为这两样东西属于篡改教法律例和捏造谎言的基督教徒的宗教,所以先知(愿主福安之)告诉大家,尔萨圣人将会改变人们归于他的一些东西,正如穆罕默德所改变的那样,并让他们知道他们那样做是错误的;这同样说明尔萨圣人将要以公正法官的身份来纠正穆罕默德的法律。”敬请参阅伊本·班塔利所著的《布哈里圣训实录之解释》(6 / 604)。

伊玛目脑威(愿主怜悯之)说:“这说明必须要改变罪恶和虚伪的标志,比如杀猪是属于这一类型的事情。这也说明我们学派和大众学者的观点是正确的:如果我们在异教徒的家园等地方发现了猪,而且我们有能力杀猪,我们就杀死猪;也说明我们极少的同人和其他学者坚持的主张是错误的,他们说:如果猪对人没有伤害,就不要管它。”《穆斯林圣训实录》(11 / 221)。

综上所述:猪是令人憎恶的动物,也是悖逆和否认真主的标志之一,穆斯林不能教育孩子对猪习以为常,或者注重它,或者喜爱它,无论是在通过故事、或者游戏、或者表演的形式、或者其他方式都一样,教法提醒我们:猪与谬误的宗教有关,它是谬误的宗教的标志之一,伊斯兰教的教法对猪深恶痛绝;所以要根据适合儿童的理解和智力说明这一切,直到他长大成人的时候,必须要掌握与猪有关的教法律例。

至于让你的孩子避免看到它,比如偶然一瞥,或者不小心看到了猪的样子,这是难以做到的,我们也觉得没有这种必要,重要的就是不要关心和注重猪,不要对此习以为常。

真主至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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