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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当地的风俗和习惯如果与教法背道而驰,则不能遵循它,比如禁止小女儿出嫁,一直到大女儿出嫁之后才可以结婚等,这是对小女儿的欺压和不公平的对待,而且这种做法有可能引起许多危害和祸患,正如先知(愿主福安之)所说:“如果有人向你们的女儿求婚,你们满意求婚者的人品和宗教,那么你们应该成全他的婚事,否则,大地上将会出现普遍的破坏。”《伊本•马哲圣训实录》(1976段)辑录,谢赫艾利巴尼在《伊本•马哲圣训实录》中认为这是正确的圣训。
谢赫伊本•欧赛米尼(愿主怜悯之)说:“教法不允许女孩的父亲或者监护人以小女儿不能在大女儿嫁人之前结婚的理由阻止小女孩与人品和宗教都好的男子结婚,这个理由在真主的跟前无济于事,因为真主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不要背叛真主和使者,不要明知故犯地不忠于你们所受的信托。”(8:27)先知(愿主福安之)所说:“如果有人向你们的女儿求婚,你们满意求婚者的人品和宗教,那么你们应该成全他的婚事,否则,大地上将会出现普遍的破坏。”《道路之光法太瓦》
有人向谢赫萨利赫•福扎尼(愿主护佑之)询问:“父亲必须要阻止小女儿结婚,一直到大女儿嫁人才允许吗?”
谢赫回答:“教法不允许女孩的父亲以小女儿不能在大女儿嫁人之前结婚的理由阻止小女儿嫁人,这是在教法当中无根无据的风俗习惯;人们误以为先嫁小女儿会对大女儿带来伤害,假如这是正确的,那么他们的那种习惯会对小女儿带来伤害;“伤害不会因为另一个伤害而消失。”《谢赫萨利赫•福扎尼法太瓦精选》(3 / 152)
家长们不能把这些风俗习惯当做实践教法宗旨的拦路虎,如果你和家人在这件事情中相互理解,则是非常好的;否则,你可以央请德高望重的宗教人士说情,让他们鼎力促成此事。
无论如何,你不能与外男子建立这种关系,要么取得你的家长的同意,与他缔结合法的婚约,哪怕把完婚的事情推迟到你的姐姐出嫁之后也可以;要么与他中断联系,以后的事情都托靠真主。
如果你俩继续保持这种联系,则后果不堪设想,这是教法不允许的行为,有理智和宗教的人对其中的危害非常清楚。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