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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的朝觐是正确有效的,我们在(13636)号问题的回答中已经阐明了这一点,但它不能被视为主命的朝觐,如果小孩子成年了,而且有能力朝觐,那么,他必须要再一次进行朝觐。
这是四大学派的大众学者坚持的主张,而且是他们的公决。
证据就是伊本·阿巴斯(愿主喜悦之)传述的圣训: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任何一个小孩子完成了朝觐,他成年之后必须要这一次进行朝觐。”伊本·艾布·舍白辑录,伊本·哈吉尔在《概括》(2 / 220)中认为这是正确的圣训,谢赫艾利巴尼在《消除饥渴》(4 / 159)中认为这是正确的圣训。
伊本·古达麦(愿主怜悯之)在《穆额尼》(5 / 44)中说:“伊本·孟泽尔说:学者们一致公决(极个别学者的主张例外):小孩子如果在年幼的时候完成了朝觐,奴隶如果在为奴的情况下完成了朝觐,然后小孩子成年了,奴隶被释放而获得了自由,这两种人如果有能力,必须要再一次履行主命的朝觐。”
《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任委员会法特瓦》明文规定:“未成年人的正朝和副朝被认为是自愿的副功,不能被视为主命的正朝和副朝。”《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任委员会法特瓦》(11 / 24)。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