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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需要指出的是,妇女出去参加工作有的时候可能是违反教法的,如工作时男女混杂,或出售、制造教法所禁止的物品,或在银行工作等等。
如果妇女从事的工作正像以上所提到的那样,那么,她应该放弃这份工作,而去寻找合法的工作,并且,丈夫应当尽自己的能力供养她。可参考第(33710)号问答。
第二:
如果她从事的是合法的工作,但她身患疾病,很难坚持工作,或工作不利她的痊愈,或可加重病情,那么,作为丈夫必须理解她,不允许他要求妻子去干对她有害的事。
作为丈夫,必须善待妻子,崇高的真主说:(你们当善待她们。)古兰经妇女章19节。在妻子患病期间,要求她去工作,不能算作善待。
圣人(真主的称赞、祝福与安宁属于他)曾嘱咐穆斯林当善待妻子,他说:“你们当依照我嘱咐,善待妻子。”布哈里圣训(3331),穆斯林圣训(1468)。这段圣训的意思是:你们当善待妻子,当接受我的这个嘱咐,并当照此执行。《造物主之启迪》
丈夫应当相信自己的妻子,夫妻之间的关系应当建立在互相信任上,不能互相猜疑。
如果丈夫不信任医生的诊断证明,也不信任妻子外表的病态,那么,没有什么事可使他相信,妻子就应温和的对待他,与他好好相处,但愿真主能够引导他。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