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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黎明尚未出现而与妻子发生了性行为

13-08-2010

問題 93842

我以为黎明尚未出现而与妻子发生了性行为,我当时的确不知道黎明的宣礼已经念了,我原来预计在几分钟之后的五点整会念宣礼,但是没想到在四点四十五分就已经念宣礼了。我应该怎么办呢?我和妻子是否要交纳罚赎?须知我们俩都渴望发生性行为。因为我们刚刚结束了24个小时的长途旅行,我们也不知道礼拜的具体时刻,我们到达之后的第二天清晨就突然宣布斋月已经进入了

答案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如果事实如你所述,则你俩没有任何罪责,谁以为黎明尚未出现而触犯了坏斋的事项,然后明白那个时候黎明已经出现了,则他不必要还补斋戒,这是学者们所侧重的主张,无论坏斋的事项是吃喝或者发生性行为都一样。

谢赫伊本•欧赛麦尼(愿主怜悯之)说:“我想阐明坏斋的事项如发生性行为或者饮食等,只有符合三个条件才会是斋戒成为无效的:

1 当事人必须知道这是坏斋的事项。如果当事人不知道,则其斋戒仍然有效,因为真主说:“你们所误犯的事,对于你们没有罪过,你们所故犯的事,就不然了。真主是至赦的,是至慈的。”(33:5)真主说:“我们的主啊!求你不要惩罚我们,如果我们遗忘或错误。”(2:286)真主说:“我已经宽恕了你们。”因为先知(愿主福安之)说:“我的民族因为误犯、或者遗忘、或者被迫而做的一切都不会被清算。”不知道的人就是误犯错误的人,如果他知道了就不会犯错误。如果因为不知道坏斋的事项而触犯了它,则其斋戒是正确有效的,无论不知道教法律例或者具体的时间都一样。

不知道教法律例的例子:触犯了坏斋的事项而以为它不会坏斋,比如拔火罐而以为它不坏斋,我们则主张:你的斋戒是正确有效的;

不知道具体时间的例子:以为黎明尚未出现而吃东西,则其斋戒是正确有效的;

2 当事人必须是有记忆的,如果忘记了,则不坏斋;

3 当事人必须是主动选择的,如果是不由自主的行为,则不坏斋。

《谢赫伊本•欧赛麦尼法特瓦全集》( 19 / 280 )。

有人向谢赫伊本•欧赛麦尼(愿主怜悯之)询问:一个人新婚燕尔,在夜末的时候与妻子发生性行为,他以为仍然在夜间,突然听到清真寺里念了“成拜词”,你们对此有何高见?他必须要肩负罪责吗?

谢赫伊本•欧赛麦尼(愿主怜悯之)回答:“不,他不必肩负罪责,他没有任何罪恶,也没有罚赎,也不需要还补斋戒,因为真主说:“现在,你们可以和她们(就是妻子)交接,可以求真主为你们注定的﹙子女﹚,你们可以吃,那么可以饮,至黎明时天边的黑线和白线对你们截然划分。”(2:187)这三件事情全都一模一样:与妻子交接,吃与喝;没有任何证据说明必须要区别对待这三件事情,这些全部都是斋戒者被禁止的事情,如果在不知道或者遗忘的情况下触犯了这些事情,则没有任何罪责。”《每月的聚会》

综上所述,你们俩没有任何罪责,如果你们俩已经完成了那一天的斋戒,则没有罚赎,也必须要还补;如果你们俩在那一天没有封斋,或者你们俩因为发生性行为而以为斋戒无效就开斋了,则你们俩还补那一天的斋戒就可以了。

真主至知!

坏斋与斋戒期间可憎的事项 بين الزوجين في الصيا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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