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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更多地了解有关选择拜的事项。我应怎样念,怎样祈祷,拜数是多少,这样做会得到怎样的回赐,在罕百里、沙菲尔、哈乃菲三家教法学派中,选择拜是否形式一致?
切赞颂全归真主。
选择拜,是先知(真主的称赞、祝福与安宁属于他)为那些想做一件事情,但又犹豫不定的人制定的一种拜功。以下,我们要从八个方面来谈一下选择拜:
1-它的定义。2-它的性质。3-制定它的奥妙所在。
4-礼选择拜的因由。5-何时开始礼选择拜。
6-商议先于礼选择拜。7-选择拜中念什么?
8-祈祷在何时进行?
第一个问题:它的定义。
“istiharah”这个词在阿文中的意思是:从某件事情中择取精华。可以说:你当祈求真主为你择取,他就会为你择取。
至于它在术语中的意思是:祈求选择。即:在选择拜中,以礼拜或专用的祈祷,祈求真主为其在重要的事务中做出最好的选择。
第二个问题:它的性质。
学者们一致认为,选择拜属于圣行,证实其合法性的证据,是由布哈里收录的,贾比尔(愿主喜悦他)的传述,他说:“当时,主的使者(真主的称赞、祝福与安宁属于他)教授我们在所有事务中祈求真主的选择,就像教授我们古兰经中的章节一样,他说:‘当你们遇到了难于做出决定的事务时,就应礼两拜副功拜,然后念:主啊,我祈求你以你的全知为我做出选择,以你的大能赋予我能力,求你赏赐我来自于你的伟大的恩惠,你确是大能的,而我是无能的,你是全知的,我是无知的,你是全知未见的,主啊,如果你知晓这件事务,对我的宗教、今生和后世(或者说:对我当前和长远的事务)都有利的话,就求你将它赏赐给我,并使它成为我所易于接受的,然后,为我在其中设下诸多福利;主啊,如果你知道这件事务,对我的宗教、今生和后世(或者说:对我当前和长远的事务)都有害的话,就求你使它远离我,也使我远离它,并同时将有利于我的好事赐予我,并使我乐于接受它。——需将他的需求说出。’”布哈里收录(1166),在一些记载中,最后一句是:并使我满意于它。
第三个问题:制定它的奥妙所在。
制定选择拜的奥妙在于,完全的服从真主的命令,承认自己的无能,把事务交付给真主处理,从而获得今后两世的福利。要达到这个目的,最佳的办法莫过于礼拜和祈祷,因这其中包含了对真主的敬拜和赞美,设身处地地向真主祈求,在做过选择拜以后,就可依心中产生的想法行事。
第四个问题:礼选择拜的因由。
至于礼选择拜的因由,四家教法学派一致认为,当一个人遇到一些不知如何正确执行的事务时,可以礼选择拜。至于一些利益或害处都十分明确的事务,则无需做选择拜,如:取悦真主的功修,行善或作恶等。但是,在决定完成这些事务的时间时,可以礼选择拜,如:决定是否要在今年完成朝觐,因为不能完全保证安全,或有可能发生灾祸,或决定是否与某人同行。所以,在必行的“瓦直布”,受禁止的“哈拉目”,受憎的“麦克鲁亥”这些事务中,无选择拜的必要,而做选择拜是在完成一些受喜的“曼度布”(圣行),或受准的“目巴哈”这些事务中做的。在完成一些受喜的“曼度布”(圣行)事务时做选择拜,并非是由于它本身的性质决定的,它是被要求执行的事务,在完成这类事务时做选择拜,是因出现了冲突,即:他要在两件此类事情之间做以选择,先执行哪件事,或缩减哪件事?而在完成受准的“目巴哈”事务时做选择拜,则是因它的本来性质使然。
第五个问题:何时开始礼选择拜?
在做选择拜的人的头脑中,不应是已经有了某种想法再做选择拜,在先知(真主的称赞、祝福与安宁属于他)圣训中的这一句:“当你们遇到难于处理的事务时,”证明开始做选择拜的时间,是在处理事务之初,此时,最好的解决事务的办法会籍着拜功和祈祷的吉庆而出现,而当事务历时已久,处理事务的办法已经基本决定以后,人的愿望与意志已经趋向于它,此时,恐怕就很难再发现、接受正确的办法了。
以上圣训的意义,还可解释为:“当你们决意要做一件事情的时候,”因为,单纯的想法是不稳固的,不会使事务向前发展的,只有当开始计划实施,并不存在任何倾向时才需做选择拜,否则,要为每个想法做选择拜的话,就会因很多不值得关注的事情,而耽误了宝贵的时间。
第六个问题:商议事务先于礼选择拜。
瑙威说:“最好在做选择拜之前,先同有经验、具有同情心和能尽忠言,在宗教及知识方面值得信赖的人进行商议。崇高的真主说:【你当同他们商议事务。】当商议后,发现了适宜的办法,就以这件事祈求真主的抉择。”伊本·哈吉尔·海赛米说:“商议事务,甚至是与持不同意见者,因为采取他人的建议要强于顺从自我私欲的意见,但假如对自己的意见很自信,并避免了私欲的影响,那么,可以先作选择拜。”
第七个问题:选择拜中的诵经。
关于在选择拜中所诵念的经文,有三种意见:
1-哈乃菲学派、马力克学派、沙菲尔学派主张:在第一拜念过“法提哈”以后念第109章《不归信的人们》,在第二拜念第112章《忠诚》。瑙威对此进行了解释,他说:“在拜中选念这两章经文的意义在于:纯诚立意,真实地托靠真主,意识到自己的无能。”并且,可以在这两章经文的基础上增加一些相关意义的其它《古兰经》章节。
2-一些前辈先贤认为在选择拜中,第一拜念过“法提哈”以后,最好加念这段经文:【你的主,创造他所意欲的,选择他所意欲的,他们没有选择的权利。赞颂真主,超绝万物,他超乎他们所用来配他的。你的主知道他们的胸中所隐藏的和他们(的口头)所表白的。他是真主,除他外,绝无应受崇拜的,今世后世的赞颂全归他,判决只由他作出。你们只被召归于他。】古兰经 28:68。在第二拜中念这段经文:【当真主及其使者判决一件事的时候,信道的男女对于他们的事,不宜有选择。谁违抗真主及其使者,谁已陷入显著的迷误了。】古兰经 33:36。
3-罕百里学派和一部分教法学家,不主张在选择拜中诵念特定的经文。
第八个问题:选择拜的祈祷何时进行。
哈乃菲学派、马力克学派、沙菲尔学派、罕百里学派一致主张:祈祷在礼拜结束以后进行,这也符合圣训原文的意思。见《教法大全》第3册,第241页。
伊本·泰米耶在《大教法判例》第2册,第265页中说道:关于选择拜中祈祷的问题,是在拜内进行?还是在说“赛俩目”出拜后进行?答案是:在选择拜或其它礼拜中,允许在拜内或出拜以后做祈祷(杜阿),在出拜之前做最好。先知(真主的称赞、祝福与安宁属于他)的大多祈祷都是在出拜之前做的,礼拜者在说“赛俩目”出拜之前没有离开礼拜的地方,这样做是最好的,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