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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果宣礼者念宣礼时,正是黎明破晓时,就必须停止所有坏斋事项,从黎明破晓到日落后。当宣礼者念“真主至大”时,就必须停止吃、喝、夫妻生活及所有坏斋事项。
脑威(愿真主慈悯他)说:“黎明破晓时如果嘴里有食物,应吐出来。如果吐掉了,斋戒还是成立的;如果咽下去了,就坏斋了……,如果黎明破晓时正处于夫妻生活中,如立即结束,他的斋戒还是成立的;如果黎明破晓时他正处于夫妻生活中,并且已经知道已进入黎明破晓时分,若还继续的话,就坏斋了——对此是没有任何分歧存在的。根据哈纳必莱的主张必须交纳罚赎。”摘自《麦吉姆尔》(6/329)
脑威(愿真主慈悯他)又说:“我们说黎明破晓时嘴里如果有食物,应该吐掉,完成斋戒;如果已知道时间到了,依然把食物咽下去,他的斋故此而不成立。这是没有分歧的。依据是伊本欧麦尔和阿依莎(愿真主喜悦他们)传述的圣训:真主的使者(愿真主祝福他,并使他平安)说:“比俩里夜晚念过宣礼后,你们吃,你们喝,直到伊本乌姆・麦克图姆念宣礼时(你们就停止)。”伊玛目布哈里和穆斯林将其收录在圣训集中,有关于此类的圣训有好几段。
因此,如果你所在的区域的宣礼者是在黎明破晓时念的宣礼,在听到第一个“大赞”(真主至大)时,就应该立即停止夫妻生活。
如果你知道宣礼者在黎明破晓前提前念宣礼,或是你对此持怀疑态度:他是提前念了,还是退后了呢?(如果是这种情况)则无妨,因为清高的真主允许吃、喝、房事直到黎明破晓,清高的真主说:【斋戒的夜间,准你们和妻室交接。她们是你们的衣服,你们是她们的衣服。真主已知道你们自欺,而恕饶你们,赦免你们;现在,你们可以和她们交接,可以求真主为你们注定的﹙子女﹚,可以吃,可以饮,至黎明时天边的黑线和白线对你们截然划分。然后整日斋戒,至于夜间。】《黄牛章》(第187节)
有人问教法案例解答常委会:“吃完封斋饭,喝水时正在念宣礼词,或是宣礼后一刻钟喝了水。象这种情况的断法为何?”
答:“如题中所述,如果知道宣礼是在黎明破晓前念的,不需要还补,但如果知道这是在黎明破晓后念的,应该还补这天的斋。
如果不知道是在黎明破晓前吃喝的,还是在这之后?则不需要还补这天的斋,因为原则上还处于夜间。但作为一个信士应该为他的斋戒而谨慎,听到宣礼声,就不要再从事一些坏斋的事项了,除非确知这个宣礼提前了。”
《伊斯兰教法案例解答》(2/240)
其次:如果当时不知道这个教法判断,认为允许在宣礼结束时开始停止一切坏斋的事项,这则无需交纳罚赎。但你最好还补这天的斋,同时应该忏悔,为对必须履行的宗教事务的怠慢而向真主求恕饶。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