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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如果现金达到教法规定交纳天课的数额,并且期满一年,必须要在所有的现金中交纳天课,从所有的钱财中交纳百分之二点五(2.5%)的天课。
在《教法足本之注释》( 1 / 481 )中说:“在不足二十个金币的黄金中不必交纳天课;如果黄金达到二十个金币,则必须要交纳半个金币作为天课;凡是超出二十个金币的黄金,无论多少,依此类推,交纳天课。”
伊本·穆福利哈在《教法分支》( 2 / 322 )中说:“凡是超过教法规定交纳天课的数额的钱财,必须通过计算交纳天课。”其证据就是先知(愿主福安之)的圣训;《艾布·达伍德圣训实录》(1572段)辑录:阿里(愿主喜悦之)传述:先知(愿主福安之)对他说:“你不必交纳黄金的天课,除非达到二十个金币;如果你有二十个金币,并且期满一年,则你必须要从中交纳半个金币作为天课;凡是超过的黄金,依此类推,交纳天课。”谢赫艾利巴尼在《艾布达伍德圣训实录》中认为这是正确的圣训。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