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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教法规定应该在献祭者所在的地方宰牲,同时规定献祭者亲自宰牲和食用献祭的一部分肉,献祭的目的并不意味着吃肉,而是为了彰显这个仪式。
谢赫萨利赫·福扎尼(愿主护佑之)说:“先知(愿主福安之)曾经在麦地那的家里献祭和宰“胎毛羊”(阿给格),没有把它们的肉送到麦加,尽管麦加优越于麦地那也罢,其中的穷人有可能比麦地那的穷人更需要帮助,可是他在真主规定的地方履行相应的宗教功修,所以没有在麦地那宰杀朝觐时的献祭,也没有把在麦地那的宰牲和“胎毛羊”送到麦加,而在教法规定地方宰杀相应的献祭,“最好的指导是穆罕默德(愿主福安之)的指导,最坏的行为就是异端;凡是异端,皆为迷误。”《谢赫萨利赫·福扎尼法特瓦精选》(50 / 10)。
其基本原则就是:献祭者在他所在的地方宰牲,不要委托任何人在另一个地方宰牲。
但是,如果献祭者在一个国家,他的家人在另一个国家,如果他能够献祭两只羊,在他所在的国家宰一只羊,在他家人所在的国家宰另一只羊,那么,这是最好的做法;如果他不能这样做,那么,可以把钱寄给他的家人,让他们代替他在家乡宰牲。
有人向谢赫伊本•欧塞米尼(愿主怜悯之)询问:“有个工人远离家乡,万里迢迢,来到这个国家,他的孩子们留在家乡,他们的需要比在这里的人更加迫切,最好的做法就是他在这里宰牲吗?或者把钱寄给他们,让他们在那里宰牲?愿真主使你们顺利!你们应该知道一部分穆斯林国家的情况,他们的需要是非常迫切的。”
谢赫回答说:“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他在这里和那里两处宰牲是最好的做法;如果他不能这样做,就让家人在那里宰牲,以便让他们在这些吉庆的日子里享受献祭的肉。”《每月的聚会》(1 / 440)。
有人向谢赫伊本•欧塞米尼(愿主怜悯之)询问:“我们不是这个国家的居民,你们也都很清楚,我们的家人迫切需要献祭,利用它的肉和皮,而且他们往往很贫穷,我们可以把献祭的牛羊的价钱寄给他们,并委托别人替我们宰牲,而且我们知道宰牲的目的就是为了彰显这个仪式。”
谢赫回答说:“如果一个人在一个国家,他的家人在另一个国家,他可以委托别人在他的家乡宰牲,让他的家人非常容易的食用献祭的肉,假如他在异国他乡献祭,谁吃献祭的肉?他也许找不到接受施舍的任何人,所以,我们认为身在异国他乡的人应该把献祭的牛羊的价钱寄给家人,让他们在家乡宰牲。”《每月的聚会》(2 / 306)。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