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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
可以在异教徒或者多神教徒的跟前打工,但是不能默认他们违抗真主和违法犯罪的行为,如果他讽刺伊斯兰教或者嘲笑穆斯林,必须要反对他的行为;同时必须要遵循伊斯兰的教法律列,不能与他结为盟友,不能首先向他说色兰问候等;如果在敬畏真主和遵循教法的穆斯林的跟前打工,则是最好的。
有人向谢赫伊本·欧赛米尼(愿主怜悯之)询问:“一个人和异教徒一起工作,您对他有何指教?”
谢赫回答:“我们奉劝和异教徒一起工作的这位弟兄,尽量的与不仇视伊斯兰教的人一起工作,如果能找到这样的工作,则很好,如果找不到,可以和异教徒一起工作;因为你做你的工作,他们做他们的工作;但是你在心中不能喜爱他们,也不能和他们结为盟友,必须要遵循有关的教法律列,比如说色兰问候等,不能参加和出席他们的葬礼,不能参加他们的节日,也不能祝贺他们的节日。”《谢赫伊本·欧赛米尼法太瓦》(3 / 39 )
第二:
你在签到之后不能旷工,因为这是撒谎的行为,你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索取自己应享的薪水和权利。
你必须要尽职尽责和恪尽职守,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