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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我被邀请参加一些大小聚会,大多数情况下,在这些社交活动中参杂着背谈他人、造谣诽谤、互相显耀攀比服饰,还嘲笑衣着朴素的人(比如象我),有时甚至达到中伤,另外,我还有家务要做(我不愿请家佣,几乎所有参加此类聚会的人都有家佣,所以有闲暇的时间)。 再有,我的丈夫和家庭需要我,我为家庭付出的每分每秒,在安拉的意欲下都有收获,这是我的首要任务。我还盼望着能有更多的时间,使我能诵读古兰,阅读一些有益的书籍,我不想参与那些世俗的社交活动,我认为它弊大于利,如果其中有利益的话,请指点我合适的做法。有什磨合适的理由可以拒绝出席? 还有,假如东道主对我心怀嫉恨,乐于看到我的境况窘迫,讲我的坏话,我应该应答邀请吗?
一切赞颂全归安拉。
在布哈里圣训(1164)穆斯林圣训(4022)中有这样的记载,艾布胡来勒(愿安拉喜悦他)说:我听到安拉的使者(安拉的称赞、祝福与平安属于他)说:“穆斯林之间享有五项权力:回答祝安词,探望病人,参加殡礼,应答邀请,为打喷嚏者祈求慈悯。”
学者们将应答邀请分成两种:
第一:婚宴邀请。大多数学者认为这种邀请是必须应答的,只除教法允许的一些特殊原因可例外,这些特殊原因,在安拉的意欲下以后我们将提到。这一观点的证据是:记载在布哈里圣训(4779)穆斯林圣训(2585)中,有艾布胡来勒传述,圣人(安拉的称赞、祝福与平安属于他)说:“最恶劣的食物是那禁止在场者食用,而邀请不愿参加者的宴席。谁不应答邀请,谁已违抗了安拉和他的使者。”
第二:各种婚宴以外的邀请。大多数的学者认为,应答是受喜的。只有一些沙飞尔派和遵字面派的学者们对此持不同意见,他们认为应答是必须的。假如他们将它定为确定受喜的事项,可能更接近一些。安拉至知。
学者们还总结出了应答邀请的条件,当不能满足这些条件时,应答邀请不是必须的(瓦吉布),反而有可能还是受禁止的,穆罕默德·本·欧赛敏教长将这些条件总结如下:
1-被邀请前往的地点不能是犯罪的场所。但如有能力制止罪恶,那末,必须前往以实现两个目的:应答邀请和制止罪恶。如没有能力制止罪恶,那末,不允许前往。
2-请客的主人不能是教法规定的需疏远关系的人。(如:公开做恶犯罪的人,对他的疏远有助于他的悔改。
3-请客的主人是穆斯林。否则,应答邀请不是必须的,因圣人(安拉的称赞、祝福与平安属于他)说:“穆斯林之间享有五项权利……”
4-宴请的食品为教法允许的合法食品。
5-不能因为应答邀请而延误与其同样重要或更加重要的事物。否则不准应答邀请。
6-不应使被邀请者为难。如被邀请者为赴约需要长途旅行,或者要离开需要陪伴的家属等各种对他的妨害。
(《富含裨益的言词》—《认主独一》一书的注释3/111略有改动)
其它的学者们另有增加:
7-不是作为特殊的邀请,而是邀请人在公众场合向大家发出的公开邀请,那末,大多数的学者认为,作为这个群体当中的任何一分子,应答邀请对他来说不是必须的。
以上所述,为你阐明了应答诸如此类的邀请,对你来说不是必须的。而可能还属于受禁的。如你不能够制止犯罪,或者你的参加会损害你的妻子、孩子的权利,使他们应受的教育和关心受到减损,同时,你又难免受到他们的伤害,仅这些因素就使你不必承担应答邀请的义务,更何况其它的原因了。
对穆斯林妇女的另一项重要提示是:她在参加社交活动之前,必须经过丈夫的同意。你有义务劝说那些穆斯林姐妹们,珍惜时间和聚会的机会,以从中获得宗教的和世俗生活的双重利益。安拉的使者(安拉的称赞、祝福与平安属于他)告诫我们警惕那其中没有记念安拉的聚会,他说:“聚会在一起但没有记念安拉,也没有祝福圣人的人们,只是处在懊悔之中,安拉意欲了便会惩罚他们,或恕绕他们。”由替勒密吉记载在他的圣训集中(3302),并说,此段圣训属最可靠的圣训,艾勒巴尼也把它收录在他的《替勒密吉圣训集中之可靠圣训》一书中(3/140)。
在艾布达悟德圣训集以及其他书籍中,记载有由艾布胡来勒传述,安拉的使者(安拉的称赞、祝福与平安属于他)说:“从没有记念安拉的聚会中起身离去的人们,他们起身时就如同驴的尸首,并且充满了懊悔。”伊玛目脑威认定此段圣训为可靠,并收录在《义士的乐园》中(321),学者艾勒巴尼也持同样观点,求安拉慈悯他们两位。
因此,你应当用书面或谈话的方式向他们传达这一忠告,在这基础上,你还可以把她们请到你的家里,利用聚会的机会,把她们组织起来记念安拉,学习伊斯兰知识,再增加一些她们喜爱的活动,愿安拉使你成为这项善举的发起者,使她们从这些聚会当中获益。安拉是成功的赐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