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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银行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设备的教法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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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 : 21-0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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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在我们阿尔及利亚有一个支持年轻人的网络,它研究当事人的项目,在接受该项目的档案之后对该项目进行支持,这种支持包括由国家和银行提供设备价格的一部分资金,剩余的资金由该项目的所有者支付,这种类型的融资被称为三方融资,设备的款项设在专门的银行账户,银行投入超过(80%)的资金,完成所有的手续之后,银行给该项目的所有者一些银行支票,用来购买销售商的设备,但是该设备的所有权属于银行,直到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中分期支付所有的钱款,但是银行稍微提高了该设备的价格。
现在的问题是:这种类型的交易是教法允许的吗?

答案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如果银行把钱款交给客户,让他以此购买设备,但在还钱的时候增加了数额,这是有息贷款,是教法禁止的行为,无论支付现金、支票或者汇票等都一样。

如果银行自己购买了一部分设备,然后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高价出售给客户,则是可以的;银行可以保存所有的手续和文件,一直到客户付清所有的钱款为止。教法学家们明文规定可以把商品作为其价值的抵押,在伊斯兰教法学会的决议中说:“销售商在出售商品之后不能拥有该商品的所有权,但是销售商可以向顾客提出条件:把该商品作为抵押,一直到客户按期付清余款为止。”

敬请参阅(69877)、(140603)和(143004)号问题的回答。

所以必须要审视银行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以便了解银行在这笔生意中发挥的作用和性质,然后才能做出教法裁决。

真主至知!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