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14 伊历十月 1445 - 23 April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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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未知的租约的教法律例是什么?租约的最长期限是什么?

問題

遥遥无期的租约是无效的,在租约中教法允许的最大期限是多少?

答案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

租约有效的条件之一就是出租期限要明确,如一年或者两年;如果期限是未知的,例如说只要你活着,我就把我的家或者我的店租给你,这种出租是无效的。

伊本·古达麦(愿主怜悯之)说:“有效的出租必须要明确出租期限,比如一个月和或者一年;据我们所知,这是没有任何争议的,因为出租期限是合同的关键,所以出租期限必须要明确。”《穆额尼》(5 / 251)。

第二:

在出租实物的租约中没有最长期限的限制,无论出租期限多长,租约都是有效的,但在通常情况下,出租期限的条件就是出租的实物要存在。

伊本•古达麦(愿主怜悯之)说:“不能估计租约的最大期限,可以按照实物存在的实际期限出租实物,哪怕很长也可以;这是所有学者的观点,唯有沙菲尔学派的学者持有不同的主张,他们当中有人说:这个问题有两种主张,第一种主张就是其他学者的主张,这是正确的;

第二种主张就是不能超过一年的时间,因为需要不会超过一年。

还有的学者坚持第三种主张,就是不能超过三十年,因为一般的实物留存的时间通常不会超过三十年,它的价格和租金是不断变化的。

而我们坚持真主通过舒尔布圣人叙述的这个期限,真主说:“(舒尔布圣人说):‘我必定以我的这两个女儿中的一个嫁给你,但你必须替我做八年工。如果你做满十年,那是你自愿的,我不愿苛求于你。如果真主意欲,你将发现我是一个善人。”(28:27),只要没有废除先民的教法的证据,先民的教法就是我们的教法。

因为凡是允许为期一年的合同,可以允许为期多年,如买卖、婚姻和承包果树等,设定一年和三十年的出租期限,是没有教法证据的,所以在这个出租期限中增加或者减少都是可以的。”《穆额尼》(5 / 253)。

在《知足者的干粮》只是:“如果房租等租约的期限很长,只要实物在此期限中可能存在,这种租约的期限是可以的。”

伊本·欧赛米尼(愿主怜悯之)说:“无论缔结租约的人是否存在都一样,比如一所房子的出租期限为六十年,这个租约是正确的,因为这个房子在60年中有可能存在,尤其是钢筋水泥的新房子,它极有可能会存在,所以在这个期限内出租是正确有效的;但如果它在完成这个期限之前坍塌了,则租约因为实物损坏而自动解除了,租用者可以收回未曾使用的年限的租金份额。

他说:“如果房租等租约的出租期限很长,只要实物在此期限中可能存在,这种租约的期限是可以的。”如果出租期限很长,实物在这个期限之内有可能不存在,那么作者认为这样的租约是无效的,这是显而易见的;如果出租骆驼的期限是五十年,这是不正确的,因为骆驼不会存活五十年,或者出租汽车的期限是100年,这也是不正确的,因为汽车使用期不会这样长,除非停着不使用它,这是另一回事,但如果你要使用汽车,它就不能使用这样长的期限。”《津津有味的解释》(10 / 47)。

真主至知!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