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18 伊历九月 1445 - 28 March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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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从德国法院获得了离婚和孩子的监护权,这是可以的吗?

問題

我的一个土耳其朋友与她的丈夫在生活中遇到了很多问题,她为了保持共同生活而做了很多努力。最后她想与他离婚,而且已经向德国的离婚机构提出了离婚,那些机构当然不是实施伊斯兰的教法律例的;她和他生养了一个孩子,她通过德国的政府机构获得了儿子的监护权。她的丈夫只能在特定的时间探望他的儿子,然后把孩子交给她。伊斯兰教法对此事的裁决是什么?她可以通过这种方法获得离婚吗?关于她的儿子的判决又是什么?当我告诉她在伊斯兰教中孩子应该与他的父亲在一起时,她说他不是合格的父亲,不能通过正确的方式给她的儿子教授伊斯兰教。我应该怎样回答她。希望您回答我的问题,让我对她提出忠告,并且阐明这件事情。愿真主回赐您。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女人不能向丈夫要求离婚,除非有合法的理由,比如遭到丈夫的虐待等,其证据就是《艾布•达乌德圣训实录》(2226段)、《提尔密集圣训实录》(1187段)和《伊本•马哲圣训实录》(2055段)辑录的圣训:扫巴尼(愿主喜悦之)传述: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只要任何女人无缘无故的向她的丈夫要求离婚,她就闻不到乐园的芳香。”谢赫艾利巴尼(愿主怜悯之)在《艾布•达伍德圣训实录》中认为这是正确的圣训。

如果有合法的理由,可以向丈夫要求离婚;如果丈夫拒绝,则向伊斯兰法官提出诉讼;如果没有伊斯兰法官,则向当地的伊斯兰中心提出诉讼。

第二:

如果女人与丈夫离婚了,或者通过伊斯兰中心获得了离婚,可以在没有执行伊斯兰法律的民事法庭进行离婚的公证。

如果丈夫拒绝离婚,而民事法庭裁决了离婚,那么这种离婚是无效的,因为异教徒法官裁决的离婚是不生效的。

学者们一致认为在穆斯林之间进行裁决的法官必须是穆斯林,因为司法是一种结盟,而异教徒与穆斯林不能结盟。

我们在(127179)号问题的回答中已经解释了这一点,如果妻子获得了民事离婚,她可以带着这个离婚的裁决去伊斯兰中心,把它递交给有资格的学者进行裁决,以便从教法的这一方面完成离婚。

第三:

如果合法的离婚生效了,孩子们的监护权应该归属于他们的母亲,一直到七岁为止,条件是她没有另嫁他人;其证据就是《艾哈迈德圣训实录》(6707段)和《艾布•达伍德圣训实录》(2276段)辑录的圣训:阿卜杜拉•本•阿穆尔(愿主喜悦之)传述:一个女人来见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真主的使者啊,这是我曾经怀胎十月而生的儿子,我用自己的乳汁抚养他,他在我的怀抱中成长。现在他爸爸休了我,还要从我的身边夺走小娇儿。”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在你未改嫁之前,你最有资格抚育孩子。”谢赫艾利巴尼(愿主怜悯之)在《艾布•达伍德圣训实录》中认为这是正确的圣训。

如果孩子到了七岁,如果是男孩,让他在父母之间进行选择,他可以选择自己最喜爱的一个人共同生活;如果是女孩,学者们对此有所分歧。

伊玛目沙菲尔(愿主怜悯之)主张:她也可以自由选择。

伊玛目艾布•哈尼法(愿主怜悯之)主张:母亲对她最有权力,一直到她出嫁或者成年。

伊玛目马力克(愿主怜悯之)主张:母亲对她最有权力,一直到她出嫁,与丈夫一起生活。

伊玛目艾哈迈德(愿主怜悯之)主张:父亲对她最有权力,因为父亲最应该保护她。

敬请参阅《教法百科全书》(17 / 314)

这是在父母都适合监护孩子的情况,如果父母当中的一方因为犯罪更原因而不适合监护孩子,那么孩子的监护权归属于另一方。

你应该把这个问题递交给当地的伊斯兰机构,让他们看一看丈夫的情况和孩子的年龄,真实的了解谁最应该获得孩子的监护权。

真主至知!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