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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归于艾布·哈尼法(愿主怜悯之)的著作《大学》

04-11-2014

問題 174919

我在这几天开始学习艾布·哈尼法(愿主怜悯之)的著作《大学》(费格海·艾克拜尔)当中的认主学。把这一著作归于艾布·哈尼法(愿主怜悯之)的正确性如何?这一著作在“赛莱夫”的地位怎么样?他们对这一著作有评论吗?

答案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

归于伊玛目艾布·哈尼法·本·努尔曼(愿主怜悯之)的著作《大学》(费格海•艾克拜尔),是来自哈马德·本·艾布·哈尼法、或者艾布·穆推尔·哈科姆·本·阿卜杜拉·白利赫的传述的,这两个传述都不是真正的传自艾布·哈尼法(愿主怜悯之),其中包含着与逊尼派相反的一些教义问题,阿布杜·阿齐兹·本·艾哈迈德·哈米迪博士在他的著作中阐明:“四位伊玛目与教义学家的异端问题毫无关系。”(第46 -71页);但是这一著作在哈乃斐学派非常著名,被大多数学者认可,尤其是很好的肯定了真主的一部分属性,比如“崇高”;所以伊本·古达麦、伊本·泰米叶、伊本·甘伊姆和宰海比等权威学者(愿主怜悯他们)引证这一著作。

穆罕默德·本·阿卜杜·拉赫曼·赫米斯博士在他的著作《艾布·哈尼法的两部著作“初学和大学”之简明注释》中对《大学》做了注解,你应该阅读一下,就能够了解原则当中的正确和错误;你也可以阅读真正属于先贤“赛莱夫”的一些著作,其中的内容都是健康无误的,比如萨布尼所著的《圣训派“赛莱夫”的信仰》,伊本·哈兹姆所著的《认主学》,伊本·蒙岱所著的《认主学》,阿吉尔所著的《教法》,塔巴里所著的《逊尼派信仰之解释》,伊本·古达麦所著的《肯定“崇高”的属性》,宰海比所著的《崇高》,伊斯兰的谢赫伊本·泰米叶所著的《瓦西特信仰》等,一切赞颂,全归真主,这些著作到处都有,随处可见。

真主至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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