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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妻子在没有合法理由的情况下:比如生病、来月经或者封斋和履行朝觐仪式等,不能拒绝与丈夫同房,否则会为自己招致罪恶、并且遭到天使的诅咒;艾布•胡赖勒(愿主喜悦之)传述:先知(愿主福安之)说:“如果丈夫要求妻子上床,妻子拒绝,丈夫生气而眠 则天使诅咒妻子,直到黎明。” 《布哈里圣训实录》(2998段)辑录
艾布·胡赖勒(愿主喜悦之)传述:先知(愿主福安之)说:“妻子如果离开丈夫的床而夜宿,天使就诅咒她,直到她回来。”《布哈里圣训实录》(4795段)辑录
所以你的妻子拒绝与你同床共枕是被禁止的行为,而且属于大罪之一。
第二:
如果妻子不喜欢与丈夫同居,无法和睦相处,并且认为不能履行对丈夫应尽的义务,教法为她设置了出路,让她摆脱不能履行妻子的义务和无法承受的生活;教法规定她可以向丈夫提出离婚(胡莱尔);《布哈里圣训实录》(4867段)辑录:伊本·阿巴斯(愿主喜悦之)传述:萨比特·本·盖斯的妻子杰米莱来见先知(愿主福安之),她说:“真主的使者啊!我绝不攻击丈夫的道德和宗教,但我讨厌在信仰伊斯兰之后忘恩负义。” 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你愿归还他当作聘金送给你的果园吗?”她说:“我愿意。”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就对她的丈夫说:“你收回果园,然后与她离婚。”
第三:
既然你的妻子一直要求和你离婚,也不愿意和你一起生活,我们奉劝你与她离婚,如果妻子不爱丈夫,不履行最起码要应尽的义务,不配合丈夫的要求,与这样的女人一起生活对丈夫有何裨益呢?
你爱妻子,但是她对你不理又不睬,这是没有结果的,所以你应该向真主祈求,赐给你一位情投意合和恩恩爱爱的妻子。
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拒绝离婚,除非她归还你给她的聘金,这就是我们刚才所说的“胡莱尔”。真主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不得强占妇女,当作遗产,也不得压迫她们,以便你们收回你们所给她们的一部分聘仪,除非她们作了明显的丑事。”(4:19)伊本•凯希尔解释这一节经文而说:“伊本·麦斯欧德和伊本·阿巴斯说“明显的丑事”就是通奸,也就是说如果她与人私通,你可以收回送给她的聘金;伊本·阿巴斯、阿克莱曼和段哈克说“明显的丑事”就是妻子桀骜不驯和违背丈夫的命令;伊本·哲利勒说包括这一切:通奸、桀骜不驯和违背丈夫的命令;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与她分床而睡,一直到收回送给她的聘金,然后与她离婚。” 敬请参阅《泰百里经注》(8 / 115—118)
我们祈求真主使你一切顺利,赐予你真知灼见和幸福!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