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玛目脑威(愿主怜悯之)说:“我们的学派主张在洗大净的时候搓洗各个肢体是圣行,而不是必须的(瓦直布),如果把水倒在身上,水流到了全身,即使没有用自己的双手触摸身体,或者全身浸入大量的水中,或者站在水槽的下面,或者举意洗大净,直接淋雨,雨水到达了头发和表皮,则大净和小净都完成了,这是所有学者坚持的主张,唯有伊玛目马力克和穆兹尼例外,他们认为用手搓洗肢体是大净和小净正确的条件。”《总汇》(2/ 215)。
根据这一点,如果在洗大净的时候把水倒在身上,水流到了全身,这是必须的(瓦直布),如果在此基础上增加,在洗大净的时候使用海绵或者纤维擦洗身体,这是可以的,但它不是必须的(瓦直布),也不是大净正确的条件,如前所述。
这个教法律例是针对在洗大净的时候把水倒在全身上,然后使用海绵擦洗全身的人。如果上述问题中指的是:在洗大净的时候仅仅使用海绵擦洗身体,而没有把水倒在全身上,只是使用海绵湿润身体,这样洗大净是无效的,除非海绵吸饱了水,可以流到全身,如果海绵里的水能够流到全身,这样洗大净是有效的,而不是使用湿润的海绵擦洗全身。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