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学者们对上述问题持有两种不同的主张:
第一种主张:宰牲可以替代“阿给格”(胎毛羊),这是哈桑·巴士拉、穆罕默德·本·西林和甘塔德的主张,也是哈奈非学派的主张,也是伊玛目艾哈迈德的两个传述之一。
他们认为这个问题与聚礼拜和节日拜相聚的问题一样,只要完成聚礼拜就可以替代节日拜,因为聚礼拜和节日拜都是两拜,有演讲,都要高念经文,动作如出一辙;这个问题中的动作也是一样的。
假如一个穆斯林做了两拜,同时举意为庆贺清真寺和主命拜之前被强调的圣行拜,他们认为这种情况也与这个问题一样。
第二种主张:宰牲不能替代“阿给格”(胎毛羊),这是马力克学派和沙斐仪学派的主张,也是伊玛目艾哈迈德的另一个传述。
他们认为宰牲和“阿给格”(胎毛羊)是目的不同的行为,所以一个不能替代另一个,犹如享受朝的宰牲和罚赎的宰牲,一个不能替代另一个。
他们还认为宰牲和“阿给格”(胎毛羊)的目的就是放血,这是以放血为目的的两个宗教仪式,所以一个不能替代另一个。
有人向沙斐仪学派的麦加学者伊本·哈哲尔(愿主怜悯之)询问:“在宰牲的日子里宰了一只羊,同时举意宰牲和“阿给格”(胎毛羊),这两个宗教功修是否有效?”
他回答说:“我们学派中的同人主张,以及我们多年以来的习惯说明,这是不可以交叉的,因为宰牲和“阿给格”(胎毛羊)是本身独立的圣行,原因互不相同,宗旨也各有不同;宰牲是为自己赎身;“阿给格”(胎毛羊)是为孩子赎身,希望孩子茁壮成长,成为孝顺父母和清廉的有用之才;主张这两个功修互相交叉会破坏各自的宗旨,所以不能采取这一种主张;与之相似的主张就是:聚礼日的大净的圣行和节日的大净、晌礼的圣行和晡礼的圣行;至于祝贺清真寺等礼拜,则不是本身独立的;而是为了不破坏清真寺的尊严,可以通过其它的礼拜实现这个目的;星期一的斋戒亦是如此,其目的是通过专门规定的斋戒而复活这一日,也可以通过其它的斋戒实现这个目的;至于宰牲和“阿给格”(胎毛羊),显而易见,其目的不是上述的这一种情况。”《法学法太瓦》( 4 / 256 )。
真主至知!明显的主张就是:宰一只羊,可以同时举意宰牲和“阿给格”(胎毛羊);这是德高望重的谢赫穆罕默德·本·易卜拉欣(愿主怜悯之)选择的主张,我们在(106630)号问题的回答中已经引述了他的主张、以及允许这一种做法的其他人观点。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