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你的母亲是在斋月中被她的丈夫强迫而发生性行为的,所以她没有任何的罚赎,因为先知(愿主福安之)说:“真主不会责问我的教民做错的、遗忘的和被迫而做的事情。”《伊本•马哲圣训实录》(2043段)辑录,艾利巴尼在《伊本•马哲圣训实录》中认为这是正确的圣训。如果母亲是自愿的,她必须要还补斋戒和缴纳罚赎。
法特瓦常任委员会的学者们针对在斋月中性交的人的教法律例而说:“他必须要释放一个奴隶;如果没有这个能力,就必须要连续封斋两个月;如果没有这个能力,就必须要给六十个贫民每人施舍一“蒙德”小麦,还要还补一天的斋戒。至于女人,如果是自愿的,则其教法律例与男人一样;如果被强迫的,则只要还补一天的斋戒就可以了。”
《常任委员会法特瓦》( 10 / 302 )
如果她必须要缴纳罚赎,而你说她没有能力封斋,就可以给六十个贫民施舍食物。
敬请参阅(1672)号问题的回答,了解在斋月的白天性交的罚赎。
第二:
对于父亲,他必须要连续封斋两个月,并要还补因为性交而坏斋的那一天,既然他已经去世了,没有完成斋戒,要么有人自愿替他封斋,要连续封斋两个月,因为先知(愿主福安之)说:“谁去世了而没有完成斋戒,就让他的继承人替他封斋。”《穆斯林圣训实录》(1147段)辑录,不允许把两个月的斋戒分给几个人,必须要让一个人连续封斋两个月;或者替他每天给一个贫民施舍食物。
谢赫伊本•欧赛麦尼(愿主怜悯之)说:“如果亡者必须要连续封斋两个月,要么让他的一个继承人替他封斋,要么替他每天给一个贫民施舍食物。”《津津有味的解释》( 6 / 453 )
谢赫伊本•欧赛麦尼(愿主怜悯之)说:“从先知(愿主福安之)的正确传述就是:谁去世了而没有完成斋月的主命斋戒、或者有许愿、或者有罚赎,他的继承人如果愿意,就替他封斋。”《道路之光法特瓦》( 199 / 20 )
谢赫赛尔迪(愿主怜悯之)说:“谁去世了而要还补斋月的主命斋戒,那是他在健康的时候没有完成的斋戒,就必须要替他每天给一个贫民施舍食物,补足所缺的天数。”
伊斯兰的谢赫伊本•泰米业主张:“如果替他封斋,也是可以的,这是最难能可贵的。”《指导眼明心聪的人》第79页
施舍食物对于继承人是必定的,如果谁自愿花费自己的钱财完成施舍也是可以的。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