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
自慰是教法禁止的行为,我们在(329)号问题的回答中已经阐明了自慰的教法律列和治疗自慰的方法,敬请参阅。
第二:
真主阐明了破坏誓言的罚赎:“真主不为无意的誓言而责备你们,却为有意的誓言而责备你们。破坏誓言的罚金,是按自己家属的中等食量,供给十个贫民一餐的口粮,或以衣服赠送他们,或释放一个奴隶。无力济贫或释奴的人,当斋戒三日。这是你们发誓后破坏誓言时的罚金。你们应当信守自己的誓言。真主为你们如此阐明他的迹象,以便你们感谢他。”(5:89)
破坏誓言的人可以在三件事情中选择:供给十个贫民一餐的口粮、或以衣服赠送他们,或释放一个奴隶。如果没有能力做这些事情当中的任何一件事情,则封斋三天。
第三:
如果一个人没有能力做这三件事情之一,则封斋三天。如果他完成了三天的斋戒,后来情况变好了,并且有钱完成上述的罚赎,那么他的斋戒就足够了;不必重新完成上述的罚赎,这是所有学者的主张;如果他已经开始封斋了,然后有钱供给十个贫民一餐的口粮,则他不必放弃斋戒而为十个贫民供给一餐的口粮,继续完成斋戒是最好的做法;
伊本·古达麦(愿主怜悯之)说:“如果已经开始封斋了,然后有能力供给十个贫民一餐的口粮、或以衣服赠送他们,或释放一个奴隶,那么他不必放弃斋戒而去这些事情,这是通过哈桑和甘塔德的传述,也是伊玛目马力克、沙菲尔、伊斯哈格、艾布·扫尔和伊本·蒙泽尔的主张。”《穆额尼》(10 、 22)
所以你的斋戒就已经足以完成罚赎了,如果你再一次犯了自慰的罪恶,不必履行罚赎,除非你再一次重新发誓,说出誓言之后,又破坏了誓言。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