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如果发誓不与某人说话,然后给他写了一封信,学者们对这个问题有所分歧,哈奈非学派和沙菲尔学派主张他没有破坏誓言;马力克学派和罕百里学派主张他破坏了誓言,他们认为通信和写信属于说话;我们侧重的主张就是写信不是说话,但是要审视发誓者的举意和发誓的动机,如果他只想阻止说话,那么他写信没有破坏誓言;如果他想阻止绝对不联系,或者发誓者的动机就是绝对不想联系,那么他写信就是破坏了誓言。
在《麦布苏特》(9 / 23)中说:“如果给他写信或者派人送信,都没有破坏誓言,因为我们阐明了说话就是亲口对谈;真主的经典和使者来到我们的跟前,我们谁也不能这样说:真主与我说话了;只能说“真主与穆萨说话了”,因为真主让穆萨圣人直接听到了真主的话。”
第二:如果她没有破坏誓言,实际上她与那个女人说话是更好的,那么她应该与她说话,然后交纳破坏誓言的罚赎,证据就是阿布杜·拉哈曼·本·塞穆尔(愿主喜悦之)传述的圣训: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如果你发了誓言,然后看到别的事情比你所发的誓言更好,你就去做更好的事情,并且交纳破坏誓言的罚赎。”《布哈里圣训实录》(6434段)和《穆斯林圣训实录》(1652段)辑录。
艾布·胡赖勒(愿主喜悦之)传述: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谁如果发了誓言,然后看到别的事情比他所发的誓言更好,就让他去做更好的事情,并且交纳破坏誓言的罚赎。”《穆斯林圣训实录》(1650段)辑录。
综上所述,如果她给对方发短信破坏了誓言,那么她可以与对方说话,但是她必须要交纳破坏誓言的罚赎。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