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
在遗产或者其它的问题和事件当中,不能把除真主的教法之外的其它法律作为裁决,哪怕那样做会获得今世的浮华或者个人的利益也罢,因为满意真主的判决是信仰的条件之一,以真主的教法作为裁决是信仰真主独一和服从真主的要求。
第二:
如果穆斯林去世了,留下了母亲、两个弟兄和两个姐妹,那么母亲获得遗产的六分之一;因为真主说:“如果他有弟兄,母亲获得六分之一。”(4:11),剩余的遗产由兄弟姐妹共享,一个男子获得两个女子的份额,因为真主说:“如果他们是兄弟姐妹,则一个男子获得两个女子的份额。”(4:176)
必须要根据伊斯兰法律分配遗产,不能按照异教徒的法律分配遗产,谁如果判决所有的遗产都属于母亲,而兄弟姐妹没有任何遗产,这是以除真主的教法之外的法律作为裁决,反对真主的裁决。
穆斯林不能相信这种不公正的裁决,必须要以真主的教法作为裁决。
如果异教徒的法律做出了上述的裁决,母亲必须要放弃其余的继承人应享的份额,可以通过买、卖或者馈赠,或者通过任何一种形式把遗产交给合法的继承者,让他们每个人获得应享的份额。
如果他留下的遗产是现金,则此事更加容易,母亲从有关机构的拿到现金,然后按照教法规定的遗产法分配,把每个继承人应享的数额交给他们。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