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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生长于地下的蔬菜的教法规定。

1990

Publication : 12-0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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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有一位妇女在她的课上告诉我们:生长于地下的蔬菜属受憎的食品,在一个容器中同时烹调数种受憎的食品,是非法的(哈拉木)。
我希望您能为我们澄清这件事情。
我们习惯将五六种生长于地下的蔬菜放在一起烹调,她所讲的是正确的吗?

答案

一切赞颂全归安拉。

崇高的安拉说:(他就是为你们创造了大地上的一切的主。)古兰经黄牛章29节。

又说:(人类啊,你们吃大地上合法的佳美的食物吧。)古兰经黄牛章168节。

超绝万物的安拉说:(你说:“真主为他的臣民而创造的服饰和佳美的食物,谁能禁止他们去享受呢?”)古兰经 高处章32节。

从以上的经文中,我们知道,从根本上说,所有地上生长的蔬菜都是合法可食的,不允许无教法依据而将它定为非法,或是可憎,那么,断定土豆、胡萝卜、洋葱等地下植物为可憎,有何教法依据呢?再有,那位妇女所讲的:将数种受憎的食品一起烹调,就成为非法的食物。这种说法又是多么离奇?!

假如食物经过烹调,而变成醉人的,或有毒的,或者,烹调的事物本身就是非法的,如,猪肉等,那么,我们可以说:这是非法的,不能食用的。至于象你所说的,将五六种地下生长的蔬菜烹制在一起,这是允许的,无可非议的。我们想要提醒你的,是不要将无知人的话放在心上。安拉是正路的引导者,他使我们知晓我们的宗教,安拉的称赞与祝福属于我们的圣人穆罕默德。

Source: 谢赫·穆罕默德·萨利赫·穆南吉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