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21 伊历六月 1446 - 22 December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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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禁寺内,使用杯子解小便。

問題

一位妇女来到麦加禁寺内的渗渗泉水处,这时她感到要小便,并已经抑制不住,就只好尿在杯子里,然后,她将小便顺着水龙头流出的水一起倒掉,对她的这种做法,教法有何规定?

答案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首先: 在清真寺中大小便是被禁止的,更何况是在禁寺里? 由艾乃斯•本•马里克传述,他说:一次,我们正同真主的使者一起呆在清真寺中,来了一个游牧人,站在清真寺里小便,萨哈拜们呵斥道:干什么!停止!这时,真主的使者(真主的称赞、祝福与安宁属于他)说道:“你们别责备他,不要管他。”直到他方便完毕,真主的使者唤他过来,对他说:“清真寺中不允许被尿和污秽污染,它是记念真主、礼拜、诵读古兰经的场所。”然后,他命令一个人拿来一桶水,拨在被污染的地面上。 布哈里圣训集(217),穆斯林圣训集(285)。 萨哈拜们当时都义愤填膺,要制止那个游牧人的行为,由此,可以得出:不允许对罪恶漠视不管,而当立即制止。但是,当时的情况,若立即制止的话,会导致更为严重的后果,因此,贵圣(真主的称赞、祝福与安宁属于他)阻止了萨哈拜们要对这个人采取的制止行动。 这是在这个问题中,第一件要注意到的事情,即:禁止在清真寺中大小便。这里指的是在清真寺的地面上小便,对于在容器里小便,一部分学者认为,在不得以的情况下,是允许的,如老人、病人,在不能够抑制的情况下,或者由于疾病等原因,使得他有困难离开清真寺的情况下。这就是本问题中提到的情况。 伊本•泰米耶教长在《大教法判例》中说: 在清真寺中,使用容器小便,一些学者禁止这样做,而另外一些学者认为,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是允许的。 在另一记载中显示,他的意见趋向于,允许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在容器中小便,他在《埃及教法判例》中说: 允许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在容器中小便,这是最近于正确的观点。 第二: 一个人当要大小便时,应当隐蔽,以避免暴露羞体。 伊本阿巴斯说:贵圣(真主的称赞、祝福与安宁属于他)当经过两座坟墓时,说道:他俩在遭受惩罚,而他俩并非因为重大的事情而受惩罚,但那件事在真主看来确是大罪,他们中的一个,小便时不遮蔽羞体,另一个,诽谤他人,然后,他拿起一棵枣树叶柄,劈成两半,分别插在两个坟墓上,人们说:真主的使者啊,你为何这样做呢?他回答道:但愿在它尚未干枯时,能为他俩减轻惩罚。 布哈里圣训集(213),(5708),穆斯林圣训集(292)。 这是这个问题中,第二件需要注意的事情,即:在大小便时,必须要遮蔽羞体,而在任何时候,都要遮蔽羞体,如果我们的这位姐妹,当时曾注意到这一点,那么,她这样做是无妨的。 第三: 第三件需要注意的事情是:怎样处理尿液,如果她把它放在一个安稳的容器中,直到将其带出禁寺,或将其放置在一个不会污染其它东西的地方,这是最好的办法。至于她所做的,将它倒在渗渗泉水的排水沟中,这样恐怕会污染到一些在水龙头附近的人们,假如水在排走的过程中,不会污染到他人,那么,这样做是无妨的,但是,以上提到的第一种办法是最好的。 依这名妇女的情况,她的这种做法是允许的,但需在小便时注意遮蔽羞体,并当注意,不要使这些污秽污染他人。 真主至知。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