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在《黄牛章》和《朝觐章》中“صابئين”出现的是“ي”,《黄牛章》第62节:
إِنَّ الَّذِينَ آمَنُوا وَالَّذِينَ هَادُوا وَالنَّصَارَى وَالصَّابِئِينَ مَنْ آمَنَ بِاللَّهِ وَالْيَوْمِ الآخِرِ وَعَمِلَ صَالِحاً وَعَمِلَ صَالِحاً فَلَهُمْ أَجْرُهُمْ عِنْدَ رَبِّهِمْ وَلا خَوْفٌ عَلَيْهِمْ وَلا هُمْ يَحْزَنُونَ
“信道者、犹太教徒、基督教徒、拜星教徒,凡信真主和末日,并且行善的,将来在主那里必得享受自己的报酬,他们将来没有恐惧,也不忧愁。”
《朝觐章》第17节:
إِنَّ الَّذِينَ آمَنُوا وَالَّذِينَ هَادُوا وَالصَّابِئِينَ وَالنَّصَارَى وَالْمَجُوسَ وَالَّذِينَ أَشْرَكُوا إِنَّ اللَّهَ يَفْصِلُ بَيْنَهُمْ يَوْمَ الْقِيَامَةِ إِنَّ اللَّهَ عَلَى كُلِّ شَيْءٍ شَهِيدٌ
“信道者、犹太教徒、拜星教徒、基督教徒、拜火教徒,以及以物配主者,复活日真主必定要为他们判决,真主确是万物的见证。”
同样的这个词在《宴席章》中出现的是主格标志的“و”:
إِنَّ الَّذِينَ آمَنُوا وَالَّذِينَ هَادُوا وَالصَّابِئُونَ وَالنَّصَارَى مَنْ آمَنَ بِاللَّهِ وَالْيَوْمِ الآخِرِ وَعَمِلَ صَالِحاً فَلا خَوْفٌ عَلَيْهِمْ وَلا هُمْ يَحْزَنُونَ
你说:“信道的人、犹太教徒、拜星教徒、基督教徒,凡确信真主和末日,并且行善的人,将来必定没有恐惧,也不忧愁。”(《古兰经》5:69)
至于前两节经文,在语法分析上不存在质疑。因为在这两节经文中,这个词是连接词“و”后面的被连词(并列语),其所连词是处宾格地位的“الذين”,它是“إن”的起语。因此,“صابئين”处宾格,其宾格的标志是“ي”,因为它属于完整的阳性复数名词。
问题在第三段经文里,即《宴席章》中的那一段,这个词在句中的位置与它在前两段经文中的位置一样,但却处于主格。
语法学家和经注学家们从多方面解释了这个问题,并列举了在阿拉伯语中所存在的同样情况。我们在这里罗列出三个方面的解释,也是最著名的解释:
第一:在这段经文中有前置和后置现象。那么,经文的意思就是这样:“信道的人、犹太教徒、基督教徒,凡确信真主和末日,并且行善的人,将来必定没有恐惧,也不忧愁。拜星教徒也是这样。”拜星教徒在这里是起语,主格,主格的标志是“و”,因它是完整阳性复数名词。在阿拉伯语言中存在的相同情况如这句诗:
فمن يك أمسى بالمدينة رحله فإني وقَيَّار ٌبها لغريب
这句诗中与我们讨论问题的相关点是“َقَيَّار”一词,这是诗中主人公的马或骆驼的名字。这个词处在主格地位,是因为它是起语,而不是处于宾客地位的“فإني”中第一人称代词“ي”的并列语。
第二:“َالصَّابِئُونَ”(拜星教徒)是起语,“النصارى”(基督教徒)是所连词,后面的句子“من آمن بالله ...”(凡确信真主和末日……)是“َالصَّابِئُونَ”(拜星教徒)的述语。至于“إن”的述语,则被省略,由“الصابئون”的述语来代表它的意义。阿拉伯语中与此相同的情况也有出现,如这句诗:
نحن بما عندنا ، وأنت بما عندك راضٍ ، والأمر مختلف
(我们对于属于我们的,你对于属于你的是满意的,这是不同的。)
在这里,起语“نحن”的述语并不存在,而由其并列语“أنت”的述语表示其意义,即:“راض”表示了第一个起语“نحن”的述语所要表示的意义。意为:我们对于属于我们的是满意的,你对于属于你的是满意的。
第三:“صابئون”作为“إن”的起语的并列语,“إن”及其同类词汇当加入到有起语和述语组成的名词句时,废止了起语的变化。在“إن”加入之前,其起语的原始语态是主格,因为它是名词句的起语,因此“صابئون”在此就为主格,因它是“إن”的起语的并列语。
见:伊本·嘿沙姆的《奥兑哈·麦萨利克》与穆哈依·迪尼的注释1/352-366,以及绍卡尼和阿鲁斯对这节经文的注释。
你所讲述的这件事情,反映了你坚定的信仰,以及对真主的经典的敬畏。这是每个穆斯林都应该做到的。真主说:“难道他们没有研究《古兰经》吗?假如它不是真主所启示的,他们必定发现其中有许多差别。”(《古兰经》4:82)
谢赫·伊本·阿舒尔(愿主慈悯他)注释这节经文说:
应当坚信,这节经文就是这样下降的,先知穆圣(真主的称赞、祝福与安宁属于他)也是如此诵读的,穆斯林大众也是如此传授与诵读的,是这样书写在《古兰经》册页中的。他们是纯正的阿拉伯人,我们有阿拉伯人运用并列语的方式作为证据,即使不属于常用的方式,但是它在标准的阿拉伯语中是有据可查的。
伊本·阿舒尔就“الصابئون”以主格形式出现所具有的修辞方面的意义讲到:
这里以主格形式出现是较罕见的,读者可能要问:为什么这个词在这个应是宾格地位的位置中以主格形式出现?
“الصابئون”罕见地以主格形式出现,是与拜星教徒进入到被饶恕的群体之奇异性相符的。因为他们是崇拜星宿的,与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相比,他们距真理最远。他们自身甚至对于饶恕与得救的喜报几乎绝望,真主以此提醒人们,真主的宽大是无量的。它涵括了所有归信真主和末日,并行善功者,即使是拜星教徒。(见《伊本·阿舒尔经注》对《宴席章》的注释)
欲了解拜星教徒,可以参考第(49048)号问答。
在这里有一些教训,我们不应忽略:
一,应当重视学习教律知识。不应只满足于已有的信念,纵然这是最重要的,而当其与知识相结合的时候,凭着真主的护佑,在遇到疑惑及伊斯兰的敌人的蛊惑时,他的信仰才不会受到动摇。
二,这个问题警醒了我们在一项最为重大的义务上的疏忽,即,对于《古兰经》的参悟与学习,而并非只是单纯的诵读。真主说:“这是我所降示你的一本吉祥的经典,以便他们沉思经中的节文,以便有理智的人们觉悟。”(《古兰经》38:29)伊本·赛阿迪教长(愿主喜悦他)说:“这是《古兰经》降示的意义,为使人们参悟其中的节文,提取其中的知识,领会它的奥义。只有反复地参悟与思考经义,才能了解其中的吉庆与福利。这证明,鼓励参悟《古兰经》的奥义,这属于最贵重的善功之一。参悟着诵读《古兰经》要优越于不能达到这个目的的快速诵读。”这件事情让我们反思,假若我们时常重视对《古兰经》的学习,我们就会遇到类似这样的问题,在敌人向我们提出这些疑难之前,我们已经通过询问和查找学习了其中的知识。
三,如果我们做到了前面所提的两项,我们就有能力以最优的方式,主动向其他人宣传真理,揭示他们所处的迷误。而不只是处于消极被动的防御地位。
真主是成功的掌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