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27 伊历五月 1446 - 28 November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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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斋捐的教法律例和数量

問題

“斋月的斋戒不会被真主擢升,除非交纳开斋捐。”这段圣训是正确的吗?如果一个封斋的穆斯林是贫穷的,没有拥有法定交纳天课的数额,由于这段圣训或者其它正确圣训的证据,他必须要交纳开斋捐吗?

答案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凡是自食其力的穆斯林,除了自己和家人一天一夜的口粮之外,如果拥有一升食物,必须要交纳开斋捐。

其根据是:伊本•欧麦尔(愿主喜悦之)传述: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规定的开斋捐是:一升椰枣或一升大麦,凡是穆斯林不分奴隶与公民、不分男性与女性、不分小孩与成年人,都要交纳开斋捐,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又命令大家要在人们出去礼节日拜之前交纳开斋捐。(布哈里和穆斯林共同辑录,这是布哈里辑录的文字。)

艾布•赛义德•胡德利(愿主喜悦之)传述:在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的时代,我们交纳的开斋捐是一升食物、或一升椰枣、或一升大麦、或一升葡萄干、或一升奶酪。(布哈里和穆斯林共同辑录。)

交纳一升当地的主食如大米等也可以。这儿的一升就是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的一升,相当于一个中等身材的人用两手捧四捧。

如果没有交纳开斋捐,则负有罪责,必须要还补开斋捐。

至于你所提到的那段圣训,据我们所知不是正确的。

我们祈求真主赐予你们顺利,并改善你们和我们的言论与行为。

一切顺利,唯凭真主。

Source: 《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任委员会法特瓦》( 9 / 3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