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
献祭是教法规定的可嘉的行为(穆斯泰罕布),根据学者们的分歧,其教法律例是被强调的圣行或者必须的义务(瓦直布),敬请参阅(36432)号问题的回答。
第二:
一个人为自己和全家人宰一只羊就可以了,《提尔密集圣行实录》(1505段)和《伊本·马哲圣训实录》(3147段)辑录:阿塔伊(愿主怜悯之)传述:我请教艾布·安优布:“人们在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的时代里怎样献祭?”他回答说:“每个人原先为自己和全家人献祭一只羊,他们自己食用一部分肉,给人施舍一部分肉,后来人们互相攀比,就演变成了你现在看到的这种样子。”
伊玛目脑威(愿主怜悯之)说:“一只羊足够一个人献祭,一只羊不能作为几个人的献祭;但是如果全家人当中的某一个人献祭一只羊,可以完成全家人的献祭,这个献祭是他们的大众圣行。”《总汇》(8 / 370)。
只要不是讲排场和互相攀比,可以献祭一个以上的牲畜。
有人向谢赫伊本·巴兹(愿主怜悯他)询问:“伊斯兰限定了穆斯林献祭的牲畜的数目吗?如果限定了,数目是多少?”
谢赫回答说:“没有限定,先知(愿主福安之)献祭了两只羊,一只羊是为他和全家人献祭的,另一只羊是为穆罕默德的教民中认主独一的信士献祭的;如果一个人献祭一只羊、两只羊或者更多,都是可以的。艾布·安优布·安萨里(愿主喜悦之)说:“我们每个人原先为自己和全家人献祭一只羊,食用一部分肉,给人施舍一部分肉,后来人们互相攀比,就演变成了现在的这种样子。”总而言之,如果一个人在他的家里献祭一只羊就可以了,全家人都遵循了圣行,如果献祭两只羊、三只羊或者四只羊、或者一峰骆驼、或者一只牛,都是可以的。”敬请参阅谢赫的网站:http://www.binbaz.org.sa/mat/11662
最应该和最优越的做法就是仿效先知(愿主福安之)的行为,替自己和家人献祭一只羊就可以了,因为这是先知(愿主福安之)的教诲。
贾比尔(愿主喜悦之)传述:我随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在礼拜场做节日拜,演讲结束后,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走下讲台,有人牵来一只羝羊,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亲手宰牲,且诵念:“奉真主之名,真主至大!这只牲畜是为我及我的未能献祭的教民献祭的。”《达伍德圣训实录》(2810段)辑录,谢赫艾利巴尼在《达伍德圣训实录》中认为这是正确的圣训。
谢赫伊本·欧塞米尼(愿主怜悯之)说:“毫无疑问,坚持圣行远胜于放弃圣行,如果我们主张:圣行就是家长只宰一只羊就足以全家献祭,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献祭更多的牛羊是有罪的,他们没有罪,但坚持圣行优越于过多的功修,真主说:“以便考验你们中谁的工作最好。”(67:2);证据就是先知(愿主福安之)派遣两个人去办事,他俩没有找到水,就做了土净,完成了礼拜;然后找到了水,其中的一人洗了小净,重新做了礼拜,另一个人没有洗小净,也没有重新做礼拜;此事被告知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他对没有重新做礼拜的人说:“你遵循了圣行。”对另一个人说:“你获得了双份报酬。”谁的做法更加优越呢?当然是遵循了圣行的人,尽管另一个人获得了双份的报酬也罢,他之所以获得双份的报酬,那是因为他以接近真主的举意完成了两次功修,所以获得了双份的报酬;但是不如遵循了圣行的人。”《道路之光法特瓦》。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