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21 伊历六月 1446 - 22 December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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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哺乳两个孩子,担心他俩因为她封斋而受到伤害

問題

我有两个五个月大的双胞胎儿子,他俩不仅仅依赖母乳的喂养,因为我的奶水很少,除此之外,他俩还喝奶粉,我担心封斋之后奶水变得更少,不能给他俩哺乳母乳,所以我年纪轻轻就没有封斋。我可以不封斋吗?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

在正确的圣训中辑录: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真主为出门旅行的旅客减少了一半礼拜,为旅客、孕妇和哺乳的妇女减免了封斋。”《艾布·达乌德圣训实录》(2408段)、《提尔密济圣训实录》(715段)、《奈萨伊圣训实录》(2275段)和《伊本·马哲圣训圣训实录》(1667段)辑录,谢赫艾利巴尼在《艾布·达伍德圣训实录》中认为这是正确的和优美的圣训。

尽管这段圣训表面上指的是笼统的孕妇和哺乳的妇女,但它专门指的是担心自己的身体、或者孩子的孕妇和哺乳的妇女。

在《伊本·马哲圣训实录——辛迪旁注》(1 / 512)中说:“孕妇和哺乳的妇女,指的就是担心胎儿、吃奶的孩子或者自己的孕妇和哺乳的妇女。”

绽萨斯(愿主怜悯之)在《古兰经的教法律列》(1 / 244)中叙述了先知(愿主福安之)的这一段圣训:“真主为出门旅行的旅客减少了一半礼拜,为旅客、孕妇和哺乳的妇女减免了封斋。”然后他说:“众所周知,特许孕妇和哺乳的女人开斋,取决于担心她俩自身和孩子受到伤害。”他还在《古兰经的教法律列》(1 / 252)中说:“孕妇和哺乳的女人无非担心封斋会给她俩自身或者给孩子带来伤害,在这种情况下,她俩最好不要封斋,而且封斋对她俩是禁止的;如果封斋不会给她俩自身或者给孩子带来伤害,在这种情况下,她俩必须要封斋,而且不允许开斋。”

学者们明文规定了这个限制,而且一致转述这个限制,我们在(66438)号法太瓦中已经详细的阐明了这一点,敬请参阅。

根据这一点:

如果你担心孩子,因为封斋会引起母乳枯竭或者减少,导致他们受到伤害,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不封斋。

如果你担心自己,因为哺乳孩子而在封斋的时候感到特别疲劳,恐怕难以承受,或者受到伤害,在这种情况下你也可以不封斋。

一般情况下,封斋引起的奶水减少不会影响两个婴儿的哺乳,所以不允许开斋,尤其是奶粉等乳品可以弥补轻微的奶水减少。

在伊玛目沙菲尔所著的《温姆》(法源大纲)(2 / 113)中说:“怀孕的女人,如果担心她的孩子受到伤害,她可以不封斋;哺乳的女人如果因为封斋而奶水明显减少,影响对孩子的哺乳,她也可以不封斋;如果她的奶水有可能会减少,则她不能开斋,封斋也许会增加一般的因素,但那是有可能的增加,奶水有可能会减少一部分,但那是有可能的减少;如果情况变得严重,她俩可以不封斋。”

第二:

如果哺乳的女人担心她的孩子受到伤害,则她可以不封斋,学者们对她必须要做的义务中有所分歧。

在《科威特的法学百科全书》(32 / 69)中说:“...... 哺乳的女人因为担心她的孩子受到伤害而开斋,学者们对她必须要做的义务有所分歧,沙菲尔学派在他们最明显的主张中、罕百里学派和穆贾希德都主张她必须要还补斋戒,并且每天给一个贫民施舍食物,因为这是下面的经文所包括的:“难以封斋的人,应该交纳罚赎,即以一餐饭施给一个贫民。”我们引述了伊本·阿巴斯(愿主喜悦之)对这一节经文的解释。

伊本·古达麦(愿主怜悯之)说:“这是通过伊本·欧麦尔(愿主喜悦之)传述的,圣门弟子(愿主喜悦他们)都没有相反这个传述,这是因为无能为力而开斋,所以必须要像无力封斋的老人一样交纳罚赎。

哈奈非学派、阿塔·本·艾布·拉巴哈、哈桑、段哈克、奈赫尔、赛义德·本·朱拜尔、宰赫勒、拉比阿、奥扎尔、扫尔、艾布·奥贝德和沙菲尔学派的艾布·扫尔,这些学者都主张她俩不必交纳罚赎:对她俩来说,交纳罚赎是可嘉的行为(穆斯太罕布),因为先知(愿主福安之)说:“真主为出门旅行的旅客减少了一半礼拜,为旅客、孕妇和哺乳的妇女减免了封斋。”传述人说:“以真主发誓,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的确说了其中的一个人或者两个人。”

马利克学派和赖斯主张(这是沙菲尔学派的第三种主张):孕妇可以不封斋,但是要还补斋戒,不必交纳罚赎;哺乳的女人可以不封斋,但是要还补斋戒,并且要交纳罚赎;因为哺乳的女人可以雇奶妈给她的孩子哺乳,与孕妇不一样,因为胎儿与孕妇息息相关,孕妇担心胎儿犹如担心自己的其它肢体一样,为此而不封斋的孕妇与病人一样,哺乳的女人因为外在的原因而没有封斋,所以必须要交纳罚赎。

包括伊本·欧麦尔、伊本·阿巴斯和赛义德·本·朱拜尔(愿主喜悦他们)在内的一部分先贤主张孕妇和哺乳的女人可以不封斋,不必还补斋戒,但是每天给穷人施舍饭食。

更正确的主张就是她俩必须要还补斋戒,真主至知!。

在《斋戒的法太瓦》(第161页)中记载:有人向谢赫伊本·欧赛米尼(愿主怜悯之)询问:“如果孕妇或哺乳的妇女没有理由而开斋,而且她的身体强壮,精神很好,不会受到封斋的影响,其教法律列是什么?”

他回答:“孕妇或哺乳的妇女在斋月的白天不能放弃封斋,除非有合法的理由,如果她俩因为合法的理由而没有封斋,则她俩必须要还补斋戒,因为真主针对病人而说:“害病的人或者旅行的人,当依所缺的日数补斋。真主要你们便利,不要你们困难,以便你们补足所缺的日数,以便你们赞颂真主引导你们的恩德,以便你们感谢他。”(2:186)她俩的情况与病人一样。

如果她俩的理由是担心孩子:一些学者主张她俩必须要还补斋戒,同时每天要给穷人施舍小麦、大米或者椰枣等当地人的主食。

还有一部分学者主张:无论如何,她俩只应该还补斋戒,因为在必须要施舍食物的主张中没有来自《古兰经》和圣训的证据,这是艾布·哈尼法(愿主怜悯之)的主张,这是强有力的主张。”

在《斋戒的法太瓦》(第162页)中记载:有人向谢赫伊本•欧赛米尼(愿主怜悯之)询问:“如果孕妇因为担心自己的身体、或者担心她的胎儿,她没有封斋,其教法律列是什么?”

他回答:“我们的回答就是孕妇的情况不外乎两种:

第一种情况:她的身体强壮,精神很好,封斋不会困难,也不影响她的胎儿,这个孕妇必须要封斋,因为她没有放弃封斋的合法理由。

第二种情况:孕妇无法承受封斋的困难,要么因为怀孕的反应很严重,要么因为身体虚弱等原因,她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不封斋,特别是如果对她的胎儿带来伤害,此时此刻,她必须要放弃封斋。如果她没有封斋,她就像因为合法的理由而没有封斋的其他人一样,只要理由消失了,必须要还补斋戒;如果她分娩了,在产血干净之后必须要还补斋戒;哺乳的女人可能需要吃喝,尤其是在漫长的夏日,天气炎热,她有可能需要放弃封斋,以便给她的孩子哺乳和喂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对她说:“你可以不封斋,如果你的理由消失了,你必须要还补所缺的斋戒。”

谢赫伊本·巴兹(愿主怜悯之)在《伊本·巴兹法太瓦全集》(15 / 224)中说:“至于孕妇和哺乳的妇女,在先知(愿主福安之)的正确的圣训中做了说明,伊玛目艾哈迈德和圣训实录的作者们通过正确的传述系统辑录了艾奈斯·本·马利克·科尔比(愿主喜悦之)传述的圣训:“特许她俩不封斋,她俩就像出门旅行的旅客一样。”由此可知她俩可以不封斋,但是必须要还补斋戒,就像出门旅行的旅客一样。学者们说她俩不能放弃封斋,除非封斋对她俩困难,就像病人一样,或者她俩担心自己的身体或者孩子因为她俩封斋而受到伤害。真主至知!”敬请参阅(49794)和(50005)号问题的回答。 真主至知!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