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contribute generously in order to ensure the continuity of our website InshaAllah.
这两段圣训是关于异端的根本圣训,学者们在此基础上确定异端的概念、界限和定律。如果我们汇集这两段圣训和其它圣训的所有传述,就能够更加详细的理解这个问题。
穆罕默德•侯赛因•吉扎尼博士(愿主佑护之)说:“在纯洁的“逊奈”中有许多圣训,都说明了“异端”这个词的教法意义,比如:
1 阿尔巴兑•本•萨利叶(愿主喜悦之)传述的圣训:使者(愿主福安之)说:“你们要谨防所有的新生事物,凡是新生事物,都是异端;凡是异端,都是迷误”《艾布•达伍德圣训实录》(4067段)辑录
2扎比尔•本•阿卜杜拉(愿主喜悦之)传述: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最诚实的话就是真主的经典,最好的引导就是穆罕默德的引导,最恶劣的事情就是新生事物,凡是新生事物,都是异端;凡是异端都是迷误,凡是迷误都会进入火狱。”《奈萨伊圣训实录》( 3 / 188 )辑录
如果这两段圣训阐明异端就是新生事物,则需要看一看在纯洁的“逊奈”中新生事物的意思,比如:
3 阿伊莎(愿主喜悦之)传述的圣训: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谁在我们教门中新生了不属于它的事情,则此事是被拒绝的。”《布哈里圣训实录》(2697段)和《穆斯林圣训实录》(1718段)辑录
4 在另一个传述中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谁做了不属于我们教门的事情,则此事是被拒绝的。”《穆斯林圣训实录》(1718段)辑录
如果我们观察这四段圣训,一定会发现它说明了立法者眼中的异端的界限和实质,那是因为教法意义上的异端有三个特殊的限定,只有具备这三个限定的事物才是教法意义上的异端。这三个限定是:
1 新生,
2 把新生事物增加到宗教中,
3 无论通过特殊或者笼统的方式,这个新生事物没有教法依据。
我们在下面阐释这三个限定的意思;
1 新生,
这个限定的证据是使者(愿主福安之)说“谁新生了”使者(愿主福安之)说:“凡是新生事物,都是异端。”新生的意思就是拿来前所未有的创新的新鲜事物,所有的发明,无论是令人贬斥的或者是令人称赞的,无论是关于宗教的或者是关于其它方面的,都会列入此类;正因为在现世事务中会产生新生事物,在宗教事务中也会产生新生事物,必须要用以下两个限定局限“新生”的范围。
2把新生事物增加到宗教中,
这个限定的证据是使者(愿主福安之)说“在我们教门中”,就是指宗教和法律。新生的意思就是拿来新鲜事物,并通过任何一种理由把它增加到宗教和归属于教法之中,这个意义会因为以下三种原因之一而发生:
第一个原因:以真主没有规定的方式接近真主,
第二个原因:超出了宗教的规律,
第三个原因:导致异端的途径。
通过这个限定,排除了各种物质发明、与宗教事务没有联系的现世的新鲜事物、前所未有的新生的各种违法犯罪的行为,这些都不是异端,除非是那些以接近真主为由而做的恶事,或者是变成了所谓的宗教的途径。
3 无论通过特殊或者笼统的方式,这个新生事物没有教法依据。
这个限定的证据是先知(愿主福安之)说“不属于我们教门的事情”,先知(愿主福安之)说“不是我们教门的事情”。通过这个限定,排除了通过特殊或者笼统的方式与有教法根据的宗教事务有关的新生事物。在宗教中新生的,并且有笼统的教法证据的新生事物如:通过间接利益而确定的,如圣门弟子(愿主喜悦他们)搜集《古兰经》的行为;在宗教中新生的,并且有特殊的教法证据的新生事物如:在欧麦尔(愿主喜悦之)的时代集体做间歇拜的行为,这是由特殊的教法证据的,犹如复兴被遗弃的教法,这些例子因时点和地点的不同而大有不同,比如在人们疏忽大意的地方记念真主。
研究一下“新生”这个词的语言意义,可以把有教法证据的事物称之为新生事物,因为教法允许的这些新生事物,是在被人们遗弃或者无人知晓之后被再次履行,这是相对的“新生”,众所周知,凡是有教法证据确定其正确性的新生事物,在教法中不能称之为“新生”,也不是“异端”,因为在教法中只是把没有教法证据的新生事物称之为“新生”和“异端”。
下面是学者们对这三个限定所做的决议:
伊本•拉哲布说:“凡是新生的、被归属于宗教的、没有宗教证据支持的事物都是迷误,宗教与这些新生事物是毫无关系的。”《各种知识和哲理汇总》( 2 / 128 )
伊本•拉哲布说:“异端指的就是没有教法证据支持的新生事物,至于有教法证据支持的新生事物,则不是教法意义上的异端,哪怕从语言意义上称之为异端。”《各种知识和哲理汇总》( 2 / 127 )
伊本•哈哲尔说:“凡是异端,都是迷误”指的就是无论通过特殊或者笼统的方式,没有教法依据的新生事物。《发特赫•巴勒》( 13 / 254 )
伊本•哈哲尔说:“谁在我们的教门中新生了不属于它的事情,则这个事情是被拒绝的”这段圣训是伊斯兰的原则和基础之一,谁在宗教中创新了没有任何依据的事情,则不值一顾。《发特赫•巴勒》( 5/ 302 )
教法对异端的定义: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确定教法对异端的定义,它就是具备上述三个限定的事物。
对这些限定的综合定义就是:在真主的宗教中新生的,无论通过特殊或者笼统的方式都没有依据的新生事物;或者更简明扼要的说:就是在宗教中没有依据的新生事物。《了解异端的原则》第18—23页。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