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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妻子觉得自己的月经已经结束了(这是提前于已往的时限的),她做了礼拜,并且我与她行了房。我认为她在此后再次发现了血,因为她在第二天早上没有做晨礼,后来她又做了大净,才做了晌礼。我或她是否会因这件事而担负罪责呢?如果是的话,我是否需要罚恕呢?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如果妇女感觉自己已经洁净了,并且出现了洁净的标志,她做了大净,完成了礼拜,她的丈夫与她行了房,他俩不因此而担负罪责,因为这是许可的事情,而所禁止的是在她月经期间与她行房。如果经血在她的身上再次出现,那么她即为月经的妇女,此时,不可做礼拜,她的丈夫也不允许与她行房,因为经血在何时出现,就当在何时遵行月经的律例。洁净的标志对于妇女来说是熟知的,所以,妇女不可急着做大净、礼拜,直到发现了白色的分泌物,它就是洁净的标志,对于没有发现白色分泌物的人,标志是完全干爽,因此,经血停止并非真正的洁净,而真正的洁净是在看到洁净的标志,和常规的时限结束以后。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