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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一个法太瓦(教法律例),如果一个人以进行买卖的目的购买了土地,则他必须要交纳天课。但是如果有人购买了一些土地,本不打算出售,但突然有人出现在他面前,想购买它,所以他不得不出售,他必须要交纳天课吗?如果事情是这样的,应该交纳多少天课?应该根据买入价计算,或者按照卖出价计算?比如来说,他以20万购买了土地,然后以25万出售了土地,其中应该交纳多少天课?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如果一个人以进行交易的目的购买土地,购买土地的钱财期满一年的时候必须要交纳天课;计算天课的方法就是:在你交纳天课的时候估计土地的价值,从中交纳(2.5%)的天课;关键就是要按照交纳天课时的价值计算,而不能按照当时的价值或者买入价计算。
谁如果购买了一块土地,并没有打算进行交易,然后由于需要而出售了土地,或者别人给了好价格,于是出售了土地,在这种情况下不必交纳天课,如果出售了土地的这笔钱期满一年了,则必须要交纳这笔钱的天课。
谢赫伊本·欧赛米尼(愿主怜悯之)说:“假如一个人拥有一些房产,不想进行交易;假如有人高价购买,于是他就出售了房产,那么它不属于商品,因为本人没有打算以之进行交易;如果有人高价购买人们手中拥有的东西,他们往往会出售它,哪怕是自己的住房和汽车等,这是人之常情。”
谢赫伊本•欧赛米尼(愿主怜悯之)说:“如果他有一辆自己使用的汽车,然后想把它卖掉,这不是为了进行交易,这只是他的愿望而已;比如一个人有一块土地,想修建房屋,然后他又想把土地卖掉,购买别的土地,所以出售了这块土地,这种情况不属于进行交易,因为他的目的不是为了赚钱,而他自己想这样做。”《津津有味的解释》(6 / 142)
假如一个人拥有一块土地,想自己使用或者进行交易,犹豫不决,那么他不必交纳天课,除非下定决心要进行交易。敬请参阅(117711 )号问题的回答。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