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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表示对结婚的承诺。所以,允许男女任何一方解除婚约——如果他(她)认为这样做更好。
《教法解答常委会》第(18/69)的回答是:“男女双方之间单纯的订婚不证明他俩已得到法定的婚约。所以,当男女任何一方认为退婚对自己而言是好事的话可以退婚,无论另一方同意与否。”
所以,当这位姑娘看到其未婚夫身上的缺点和不足,希望能有比他更优秀的男子向她求婚时,她可以退婚。
我们要提醒的是:不允许男穆斯林在与其同一信仰的兄弟向某一姑娘求婚之后也向同一姑娘求婚,破环此女与其未婚夫之间的关系,导致她提出离婚。主的使者(求主赐福之,并使他平安)说:“男子不可在其兄弟求婚之后向其未婚妻求婚,除非在此之前,未婚夫放弃了求婚或同意他也向此女求婚。”《布哈里圣训集》(4848)、《穆斯林圣训集》(1412)
伊玛目脑威(求主怜悯之)在其《穆斯林圣训集注解》(9/197)中说:“这些圣训明白的禁止在其兄弟求婚后(订婚)向其未婚妻求婚,如果女方同意了第一人的求婚。而第一人没有同意第二者的请求,他(第一人)也没有放弃求婚的情况下。他们(学者们)一致禁止这种举动(第二人向同一女子求婚)。
有人问伊斯兰学者伊本·太一敏耶(求主怜悯之)有关男子向另一男子的未婚妻是否可以求婚时,他的回答是:“一切赞颂全归真主。有传自先知(求主赐福之,并使他平安)的正确圣训,他曾说:“不允许男人向其兄弟的未婚妻求婚。”四大伊玛目和其他伊玛目都一致认可,禁止这样做。
他们只是对第二人的婚约是否生效意见分为以下两种:1-婚约不成。如伊玛目马利克,伊玛目艾哈迈德两种见解之一;2-婚约生效。如伊玛目艾比·哈尼法、萨菲尔和艾哈迈德的另一种说法。他们的根据是:被禁止的事项是第一人的未婚妻求婚。而说婚约不成的人则说:那是用第一条方式禁止这个婚约。
他们一致认为做这种事的人是违抗主与使者的罪犯。明知故犯仍然这样做。他的举动伤害了他的信仰,公正性及他可以领导穆斯林的领导资格。”《教法解答大全》(7/32)
如果这个姑娘知道她若是与第一人退婚就会有更优秀的人向她求婚,而不是受第二人的煽动或干涉或第二人在不知有第一人存在的情况下向她求婚,那么,她退婚无妨。她应该就退婚一事向清高的主祈祷,求他赐自己好的;就接受第二人的求婚一事祷告。同样,她不应该仓促地答应任何一人的求婚,直至了解他的信仰与品德。因为主的使者(求主赐福之,并使他平安)说:“如果有人向你们求婚——你们喜欢他的信仰和品德——就把女孩嫁给他。如果你们没有这样做,就会成为大地上的苦难,严重的破坏。”铁勒姆日传自艾布胡莱赖的第(1084)圣训,埃勒巴尼在《铁勒姆日正确的圣训集》中确定这是一则优良的圣训。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