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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善胡德”中连续不断的用手指指点,一直到第二个“赛俩目”结束,这是可嘉的行为

16-04-2014

問題 165999

在念“台善胡德”期间,如果一个人从“易卜拉欣的祝福词”中结束后,他应该保持手指升高的状态,一直到伊玛目说“赛俩目”结束礼拜吗?或者在“易卜拉欣的祝福词”结束之后,马上松开握紧的手指,把它放在自己的大腿上吗?

答案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

在正确的圣训中叙述了先知(愿主福安之)做礼拜的形式,他在中坐和末坐中念“台善胡德”的时候升高指食,我们在本网站已经详细的论述了这个问题的相关证据,敬请参阅(7570)和(11527)号问题的回答。

第二:

法学家们明文规定,只要在念“台善胡德”期间使用食指指点,就已经完成了圣行,仿效先知(愿主福安之)在他的礼拜中的圣行,至于选择升高手指的时间,则是更加优越的行为。

沙菲尔学派的谢赫艾哈迈德·布尔里斯·阿米勒(卒于伊斯兰历957年)说:“只要礼拜者升高了手指,无论形式如何,都已经完成了圣行,至于所谓的分歧,只是针对更加优越的行为。”《阿米勒的旁注》(1 / 188);敬请参阅伊玛目脑威所著的《总汇》(3 / 434)。

至于在更加优越的行为中的分歧,则是值得关注的教法创制问题,因为在这一方面缺乏明确的明文。

伊本·欧麦尔(愿主喜悦之)传述的圣训:先知(愿主福安之)如果在礼拜中端坐的时候,他把右手放在膝盖上,升高大拇指之后的食指,用它祈祷,他的左手手指张开,平放在他的膝盖上。”《提尔密集圣训实录》(294段)辑录。他说:“伊本·欧麦尔传述的这段圣训是优美的圣训,我们从欧拜杜拉·本·欧麦尔传述的圣训中知道的情况亦是如此,先知(愿主福安之)的圣门弟子和再传弟子当中的一部分学者遵循这种方式,他们选择在“台善胡德”中使用手指指点,这也是我们的同人的主张。”谢赫艾利巴尼在《提尔密集圣训实录》中认为这是正确的圣训。

他说:“升高大拇指之后的食指,用它祈祷。”说明在“台善胡德”中祈祷的时候就开始升高手指,而祈祷是从两个作证词开始的,因为其中首先承认真主的独一性,这样的祈祷是最容易接受的,然后进入主题,开始祈祷:“主啊,求你祝福穆罕默德”一直到“台善胡德”结束;至于“台善胡德”的开始:“一切祝福,皆归真主”,一直到“愿真主的清廉的仆人获得平安”,这一切都不是祈祷词,而是赞颂真主和祝福他的一切仆人。

在这个问题中通过圣门弟子和再传弟子传述的一切遗训,说明使用食指指点的目的就是作证真主独一和虔诚敬意,一个手指真实的说明信仰独一无偶的真主,所以在念作证词“我作证: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的时候开始使用手指指点是最合适的。

所以,伊本·阿巴斯(愿主喜悦之)说:“它就是虔诚敬意(伊赫拉斯)。”

易卜拉欣·奈赫尔(愿主怜悯之)说:“如果一个人在礼拜当中用他的手指指示,这是最好的,它就是认主独一(涛黑德)。”伊本·艾布·舍白在《姆算尼幅》(2 / 368)中辑录。

这是教法学家们主张在作证真主独一的时候开始用手指指点的理由。

至于结束的时间,描述了升高手指的那些圣门弟子没有说明先知(愿主福安之)放下了手指,所以应该继续升高手指,一直到说“赛俩目”结束礼拜,特别是“台善胡德”后一部分的内容全部都是祈祷。

马力克学派的艾布•阿卜杜拉•哈拉什(卒于伊斯兰历1101年)(愿主怜悯之)说:“从“台善胡德”的开始到结束,也就是“我作证: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仆人和使者”;符合他们所叙述的,一直到说“赛俩目”结束礼拜,即使“台善胡德“的时间很长也罢。”《哈利利简明之解释》(1 / 288)。

沙菲尔学派也同意这个主张,只是在念两个作证词的是应该用手指指点,但是他们更加详尽细致地阐明了这件事情,也许缺乏证据,所以他们说:“开始升高手指的时间就是念到两个作证词当中的“印俩”的“海姆宰”的时候。”

伊玛目脑威(愿主怜悯之)说:“根据各种主张和理由:使用右手食指指点是可嘉的行为(穆斯太罕布),所以在念到两个作证词当中的“印俩”的“海姆宰”的时候,应该升高手指。”《精华之注解》(3 / 434)。

沙菲尔学派的伊玛目热姆利(愿主怜悯之)说:“念到两个作证词当中的“印俩”的“海姆宰”的时候,应该升高手指,为了遵循伊玛目穆斯林辑录的圣训,...很明显或明确的做法就是继续升高手指,一直到站起来或者说“赛俩目”结束礼拜,后辈学者们坚持要恢复手指的原样,这是违背传述的。”《需求者的终点》(1 / 522)。

有的学者主张:应该从“台善胡德”开始的时候升高手指,因为整个“台善胡德”都是祈祷,在正确的圣训中肯定以手指而祈祷,“台善胡德”的开头:“一切祝福,皆归真主”,只是在祈祷词开始之前赞颂真主,所以它属于祈祷词,而不是祈祷词之外的内容。

伊斯兰的谢赫伊本•泰米叶(愿主怜悯之)说:“在“台善胡德”和祈祷中使用一个手指指点是可嘉的行为(穆斯太罕布)。”《各种选择》(38)。

《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任委员会法太瓦》(7 / 56):“在整个“台善胡德”中使用一个手指指点,在祈祷的时候不断地摇动手指,握紧其余的手指,一直到说“赛俩目”结束礼拜。”

无论如何:这是一个有争议的教法创制的问题,各种主张都与礼拜形式的轻微的细枝末节有关,谁如果违背了这个创制的判决,遵循自己通过证据所侧重的主张,也是完全可以的。

在《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任委员会法太瓦》(5 / 368)中说:“在念“台善胡德”的是升高食指是圣行,其哲理就是指示真主独一,可以不断地摇动手指,也可以不摇动手指,这个问题不必导致学生们各自为政和产生分裂;假设根本没有升高手指,或者升高了手指,而没有摇动手指,这也是一件小事情,不必党同伐异和互相憎恶;但是按照圣行,应该在念两个“作证词”的时候升高手指,一直到说“赛俩目”结束礼拜,以此指示真主独一;根据正确的圣训,应该在祈祷的时候摇动手指。”《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任委员会法太瓦》(5 / 368)。

敬请参阅(7570)号问题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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