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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奸夫在忏悔之后才能娶淫妇为妻,因为真主说:“奸夫只得娶淫妇,或娶多神教徒;淫妇只得嫁奸夫,或嫁多神教徒,信道者不得娶她”(24:3)
忏悔就是后悔所犯的罪恶、并且决心永不再犯;也许他俩已经忏悔了,所以他俩摒弃了通奸的行为,想过使真主满意的纯洁的夫妻生活,如前所述,为了谨慎小心,他确定她没有因为非法的性行为而怀孕。奸夫和淫妇在忏悔之前缔结的婚约是否正确,学者们对此持有不同的主张,大众学者主张其婚约是正确的,罕百里学派主张其婚约是正确的,这是正确的主张,敬请参阅(85335)号问题的回答。
所以必须要重新缔结婚约,不需要离婚,只需更新婚约,女孩的监护人(家长)父亲、或兄弟、或其他至亲主持婚约,条件就是他们必须是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如果他们当中没有穆斯林,则由伊斯兰中心的伊玛目在两名穆斯林证人的面前主持她的婚约。
不必把事实情况告诉主持婚约的人,也可以使用双关语,比如表达重新缔结婚约的愿望,因为她嫁人的时候没有监护人(家长),所以对婚约的正确性产生怀疑,或者找一些适当的理由,或者在另一个城市里缔结婚约等等,因为穆斯林奉命要遮盖自己的隐私。
第二:
在上述婚姻中出生的孩子,都归于丈夫,因为夫妻俩认为他俩的婚姻是正确的,所以她所生的孩子归于她的丈夫。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