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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在一家商店工作,他盗取钱财,后来与人通奸,祈求真主佑护!他在此之前完成了两次朝觐,现在的问题是:他罪恶累累,可以替他的姑妈朝觐吗?或者应该为自己朝觐?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
这个人必须要向真主忏悔他所触犯的各种严重的大罪,诚心实意的向真主忏悔,后悔以前的所作所为,经常向真主祈求饶恕,并且多做善功。
第二:
我们在(169633)号问题的回答中已经阐明了,从侵犯仆人权利的罪恶中忏悔的条件之一,就是必须要让侵吞的东西物归原主、或者取得对方的原谅。
所以他必须要把偷盗的赃款还给主人,或者在主人已经死亡的情况下归还给他的继承人,如果不知道那个人、或者无法把赃款归还到他的手中,可以替那个人施舍赃款;如果那个人有一天来了,可以选择让他接受施舍的报酬、或者把钱财归还给他。
如果不知道赃款的确切数额,根据大概情况估计,归还钱财,脱去责任。
欲了解详细内容,敬请参阅(142235)号问题的回答。
第三:
既然他以前已经完成过自己的朝觐,如果他的姑妈已经去世了,或者年迈体弱而不能朝觐,或者久病不愈、没有治愈的希望,无法到达麦加,不能履行朝觐的宗教仪式,那么,他可以替他的姑妈朝觐。
如果她不能朝觐的原因是暂时性的,有希望在将来消失,比如病人,如果真主意欲,他的疾病是可以治愈的,则不允许替她朝觐,因为她要遵循有能力者的教法律例。
但是,对每一个人来说最好的做法,特别是怠慢了真主的义务、触犯了罪恶的这种情况下,应该为自己朝觐,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谁为真主朝觐,没有污言秽语,也没有作奸犯科,他在朝觐后,(他所有的罪恶都会得恕宥),犹如母亲刚生下时那样纯洁。”《布哈里圣训实录》(1449段)和《穆斯林圣训实录》(1350段)辑录,先知(愿主福安之)说:“你们应该相继履行正朝和副朝,因为它们消除贫穷和罪过,就像火炉消除铁和金银的渣滓一样。纯善的朝觐,它的回赐只是乐园。”《提尔密集圣训实录》(810段)等辑录,谢赫艾利巴尼在《明灯圣训》(2524段)中认为只是正确的圣训;如果他的情况是这样的,首先应该与真主开始崭新的一页,竭尽全力的清除自身的所有罪恶和过错!
他应该在诚心实意的忏悔之后履行朝觐的义务,首先把偷盗的赃款物归原主,然后使用纯洁合法的钱财完成朝觐。
伊本•阿卜杜·宾勒(愿主怜悯之)说:“至于纯善的朝觐:有人说它就是没有沽名钓誉,没有污言秽语,没有作奸犯科,使用合法的钱财完成的朝觐。”《前言》(22 / 39)。
如果他完成了朝觐,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他的姑妈完成了朝觐,但是尚未忏悔自己的罪恶,也没有把侵犯的赃物归还给原主人,像这样的人恐怕结局不佳,善功无效,祈求真主佑护。
如果你使用不干净的钱财朝觐,那么,你没有朝觐,而是你的骑乘朝觐了。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