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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聚集在一起安慰亡人的教法律例是什么?

09-10-2015

問題 215016

亡人的家属坐在某个特定的地方一起迎接慰问的人,其教法律例是什么?

答案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所谓聚集在一起慰问亡人,就是亡人的家属聚集在一起,坐在某个地方,谁如果想慰问亡人,就来到他们跟前,无论他们聚集在亡人的家里,或者在专门为了慰问亡人而搭建的凉棚中。

这个问题是在学者们之间有争议的一个问题,学者们对此有两种倾向:

第一个倾向:不应该为了慰问亡人而聚集在某一个地方,这种聚会是教法憎恶的,这是沙斐仪、罕百里和以及大多数马立克学派的主张,一部分学者明确宣称这是教法禁止的。

认为这种做法是教法憎恶的学者坚持的最强的证据有二:

1就是哲利勒·本·阿卜杜拉的遗训,他说:“我们认为聚集在亡人家属的跟前、以及埋葬亡人之后做饭属于嚎啕大哭的行为。”艾哈迈德(6866段)和《伊本·马哲圣训实录》(1612段)辑录。

2先知(愿主福安之)没有做过这种事情,任何一位圣门弟子也没有做过,所以这是新生的异端行为,与清廉的先贤的做法格格不入,他们没有坐在一起慰问亡人的家属。

伊玛目沙斐仪(愿主怜悯之)说:“我讨厌集体参加哀悼亡人的宴席,尽管他们没有哭泣亡人也罢,这种做法会使人再次悲伤,劳民伤财。”《温姆》(1 / 318)。

伊玛目脑威(愿主怜悯之)说:“至于亡人的家属坐在一起接受别人的慰问,伊玛目沙斐仪、作者和他的同人都明文规定这是教法憎恶的......;他们说:他们应该去忙各自的事情,谁如果遇到他们,可以慰问他们,亡人的家属无论男女,坐在一起接受别人的慰问是教法憎恶的行为,这是没有区别的......”。《总汇》(5 / 306)。

穆尔达威(愿主怜悯之)说:“为了安慰亡人而坐在一起是教法憎恶的,我们学派的大多数同人都坚持这个主张,并且有明文规定。”《公正》(2 / 565)。

艾布·伯克尔·图尔图希(愿主怜悯之)说:“我们马立克学派的学者们主张:接受别人的安慰是异端和教法憎恶的,谁如果伤心的坐在家里或者清真寺里,没有专门接受别人的安慰,别人可以安慰他;当先知(愿主福安之)听到哲尔法的噩耗时,他伤心的坐在清真寺里,众人安慰他。”《事件与异端》(第170页)。

谢赫伊本·欧塞米尼(愿主怜悯之)坚持这个主张,他说:“对于死者的家属来说,不能聚集在他们的家里接受别人的安慰,因为先贤把这种做法列入“嚎啕大哭”的范畴。他们应该紧闭家门,谁如果在市场里、或者在清真寺里遇到他们,可以安慰他们。”《伊本·欧塞米尼法特瓦全集》(17 / 103)。

至于第二种倾向:认为亡人的家属可以坐在一起,接受别人的安慰,但是这个聚会中不能有罪恶和异端行为,不能重新引起家属的悲伤以及长期表现出悲伤,也不能让亡人的家属提供饭食,这是一部分哈奈非学派、马力克学派和罕百里学派的学者坚持的主张,敬请参阅《清澈的大海》(2 / 207)和《哲利勒的天赋》(2 / 230)。

哈奈非学派的伊本·纳吉姆说:“可以为了亡人聚会三天,但是不能有违反教法的行为,比如亡人的家属铺着席子和提供饭食等。”《清澈的大海》(2 / 207)。

这种主张是通过伊玛目艾哈迈德传述的,罕百里和韩拉里引述了它。

穆尔达威(愿主怜悯之)说:“由此可知这是可以的,因为这是为了慰问而聚坐在一起,韩拉里说:伊玛目艾哈迈德允许他们坐在多个地方......;由此可知这是对亡人的家属允许的,这是罕百里转述的,伊斯兰的谢赫伊本•泰米叶选择的主张。由此可知这是对亡人的家属和其他人允许的,以免担心他们伤心过度。”《公正》(2 / 565)。

伊本•阿卜杜·宾勒在《卡非》(1 / 283)中说:“我希望亡人的家属聚坐在一起是轻微的事情。”

当代的学者谢赫阿卜杜•阿齐兹•本•巴兹(愿主怜悯之)也选择了这个主张,敬请参阅《伊本·巴兹法特瓦全集》(13 / 373),谢赫穆罕默德•穆赫塔尔·盛给特在《归途粮秣之解释的系列教程》中也侧重于这个主张。”

认为这种做法是允许的学者坚持的最有力的证据如下:

先知(愿主福安之)的妻子阿伊莎(愿主喜悦之)每逢家中有人去世,妇女们来聚在家中,事后又都散去,最后只剩下家属和至亲时,她让人去做一锅“台里比奈饭”,再做些羊肉汤,把做好的“台里比奈饭”倒入羊肉汤。接着阿伊莎(愿主喜悦之)说:“你们吃一点吧!我曾听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台里比奈饭”能使病人心情舒畅,消除忧虑。”《布哈里圣训实录》(5417段)和《穆斯林圣训实录》(3216段)辑录。“台里比奈饭”就是用面粉和麸皮做成的汤,有时候加一点蜂蜜,以此命名是因为它像牛奶一样洁白和润滑。

这段圣训明确的说明他们认为聚集在一起是可以的,无论是亡人的家属聚集在一起、或者其他人与他们聚集在一起都是可以的。

2 艾布·瓦伊勒(愿主喜悦之)传述:当哈立德·本·瓦利德去世的时候,穆厄莱族的一些女人聚集在一起为他哭泣,有人对欧麦尔说:“你派人其禁止她们,以免你听到她们做出你憎恶的事情。”欧麦尔说:“只要她们没有放声痛哭,或者朝头上撒土,她们可以为艾布·苏莱曼(哈立德)哭泣和流泪。”伊本·艾布·舍白在《姆算奈夫》(3 / 290)和阿卜杜·冉扎格·萨那阿尼在(3 / 558)中通过正确的传述系统辑录。

这些学者通过两个方面回答了哲利勒·本·阿卜杜拉的遗训:

第一个方面:学者们侧重于这一段遗训是微弱的,伊玛目艾哈迈德和达尔古图尼认为这段圣训是有病因的。

这段遗训是在《艾哈迈德·本·穆尼尔的木斯奈德圣训经》、《伊本·马哲圣训实录》(1612段)和托布拉尼在他的《大词典》(2 / 307)中通过胡塞姆的途径、通过伊斯玛仪·本·艾布·哈立德、通过盖斯、通过哲利勒传述的。

这个传述系统表面上是正确的,其传述人都是可靠的哈菲兹和伊玛目,所以许多学者认为它是正确的,比如伊玛目脑威在《总汇》(5 / 320)、伊本·凯希尔在《教法学家的指导》(1 / 241)蒲绥里在《玻璃灯》(1 / 289)、绍卡尼在《如愿以偿》(4 / 148)和谢赫艾哈迈德·沙基尔在《木斯奈德圣训集考证》(11 / 126)、以及谢赫艾利巴尼在《殡礼的教法律例》( 210页)、考证《艾哈迈德圣训集》的学者在(11 / 505)中认为这是正确的。

但是许多哈菲兹和评述圣训的学者阐明在这段遗训中有一个隐秘的病因,那就是胡塞姆·本·白什尔的作假,此人尽管可靠,但是他的传述作假很多,有的时候有微弱的和未知的传述。

哈菲兹宰海比在《记述背记圣训的哈菲兹》(1 / 249)中说:“他是可靠的哈菲兹之一,这是毫无争议的,但是他作假的传述很多,他通过未曾亲自听说的许多人传述过圣训。”

因此,先辈当中的一部分哈菲兹认为哲利勒传述的圣训是有病因的,因为其中有胡塞姆作假的成分。

艾布·达伍德说:“我向艾哈迈德叙述了胡塞姆通过伊斯玛仪、通过盖斯、通过哲利勒传述的圣训:“我们认为聚集在亡人家属的跟前、以及为他们做饭属于蒙昧时代的行为。”

他说:“他们声称他从舍勒克听到了这段圣训。”艾哈迈德说:“我认为这段圣训是毫无根据的。”《伊玛目艾哈迈德的论题——艾布·达伍德·赛吉斯塔尼的传述》(第388页)。

在达尔古图尼所著的《圣训病因》(13 / 462)中提到了胡塞姆作假的可能性。

如果作假者是舍勒克·本·阿卜杜拉·库法·噶最,那么,这个传述是微弱的,所有的圣训学家认为这段圣训是微弱的,不能接受像这样单独传述的圣训,不能根据它采取合法或者非法的教法律例。

继他之后还有纳斯尔·本·巴布,正如艾哈迈德的《木斯奈德圣训集》(6905段)中所说的那样,但是在《加速获益》(420页)中叙述纳斯尔的传记时表示:“伊玛目布哈里说:他们说此人撒谎;伊本·麦伊尼说:他传述的圣训不足为证;阿里·本·麦迪尼说:我抛弃他传述的圣训;艾布·哈特姆·拉齐说:他传述的圣训是被抛弃的;艾布·海赛麦·祖海尔·本·哈尔布说:此人是撒谎的人。

认为舍勒克的传述优美的证据不足,而且还有一个很大的可能性,那就是在胡塞姆的传述中作假的人正是纳斯尔·本·巴布,而不是舍勒克。

总而言之:哲利勒•本•阿卜杜拉·白杰利传述的圣训不是通过正确的途径被证实的,该传述中有作假的病因,欲了解详细情况,敬请参阅谢赫多菲尔·阿勒·杰布阿尼所著的《阐明聚众安慰亡人家属的教法律例》(第27页)。

第二个方面:该传述是正确的,但它的意思是:亡人的家属准备饭食,款待前来慰问他们以及在他们的跟前聚集的人。

因此,在这个遗训的明文中提到了两件事情:“我们认为聚集在亡人家属的跟前、以及埋葬亡人之后做饭属于嚎啕大哭的行为。”它同时具备了这两种属性,所以被认为是嚎啕大哭的行为。

绍卡尼说:“也就是说他们认为埋葬亡人之后聚集在亡人的家属跟前、并且吃饭的这种做法属于教法禁止的嚎啕大哭;因其加重他们的负担,使他们繁忙,他们本来因为亡人而心神不宁,而且这种做法与圣行格格不入,因为圣训命令穆斯林为亡人的家属准备饭食,但是这些人却反其道而行之,要求亡人的家属为别人准备饭食。”《如愿以偿》(4 / 118)。

谢赫伊本·巴兹说:“如果意思是说亡人的家属聚集了一伙人,让他们诵读经文和吃喝,这是毫无教法根据的,而且是异端行为;但如果有人来探望他们,向他们问候,为他们祈祷。安慰他们,然后当众坐下来诵读经文,偶尔为之,而非专门为之,因为他们都在,所以他诵读几节经文,规劝和忠告大家,以便让所有的人受益,这是可以的;如果亡人的家属专门聚集众人、或者聚集专门的一伙人,让他们诵读经文、吃吃喝喝、或者给他们钱财,这是毫无教法根据的异端行为。”《道路之光法特瓦》(14 / 202)。

至于说先知(愿主福安之)和圣门弟子没有聚众安慰亡人的家属,所以这是新生的异端行为。

回答就是:聚众安慰亡人的家属属于习惯,不属于宗教功修,而在习惯当中没有异端行为,从根本上来说一切习惯都是允许的。

再说安慰亡人的家属是教法要求的事情,在这样的时代里只能接待前来慰问的人,因此而聚坐在一起,所以这种做法有助于完成圣行。

有人向谢赫伊本·巴兹询问:“接待前来慰问的人和聚众安慰的教法律例是什么?”他说:“如果一个人遇到了不幸,他的亲戚或者妻子等去世之后,在适当的时间里可以在家里接待前来慰问的人,因为安慰亡人的家属是圣行,接待慰问者有助于完成这个圣行,如果给他们端上咖啡和茶水,或者美香,这一切都是很好的做法。”《伊本·巴兹法特瓦和各类文章全集》(13 / 373)。

谢赫萨利赫·阿勒·谢赫说:“我们发现本国的学者、其它地方的学者、甚至以前的宣教的学者,都有在这种场合聚坐的习惯,这种做法是非常有裨益的,若非如此,就会丧失安慰亡人家属的圣行。”敬请浏览以下网址:http://saleh.af.org.sa/node / 42。

甚至主张憎恶的学者们,认为在有需要的情况下憎恶也会消失,这是学者们众所周知的,毋庸置疑,为了安慰亡人的家属而聚坐是在这个时代里迫切需要的,给慰问者提供便利,消除他们的困难。

亡人的子女或者亲属有可能住在同一个城市里的不同地方,相距很远,因此慰问者很难一个一个的安慰他们。

谢赫阿卜杜·阿齐兹·本·巴兹分析了这个原因,当有人向他询问“为了接待慰问者而聚坐的教法律例是什么”时,他回答这是允许的,他说:“如果亡人的家属聚坐在一起,以便众人慰问他们而不觉得困难,这是可以的,但不能给众人制作筵席。”《伊本·巴兹法特瓦全集》(13 / 382)。

谢赫穆罕默德·穆赫塔尔·盛给特说:“先贤们禁止这样做,伊玛目马立克(愿主怜悯之)对此严加禁止,先贤们也是这样遵循的,但是后辈的学者和教法学家们认为在这个时代里这是可以的,其原因是以前的时代里人数很少,你可以在清真寺里看见亡人的家属,可以在路上看见他们,可以在行人中看见他们,然后安慰他们,这件事情是非常容易的,而且只要有人去世了,全村的人都知道,去参加他的葬礼,安慰亡人的家属是轻而易举的。

但是,在这个时代里城市化逐渐扩大,到每个亲戚的家里去安慰他是很困难的,这种麻烦是众所周知的,所以,如果他们聚集在一个亲戚的家里,对慰问者和他们都是比较轻松的,容易完成安慰亡人家属的圣行,抚慰他们心灵的创伤,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以聚坐在一起,这不属于教法禁止的嚎啕大哭的行为,是因为有需要而成为合法的行为。”《归途粮秣之解释的系列教程》(86 / 16)。

许多学者反对这种聚坐,就是因为其中往往发生一些异端行为和罪恶,如果在聚坐中没有异端和罪恶,则是完全可以的。

罕百里学派的舍目宋丁·蒙比基说:“如果在聚坐的时候安慰亡人的家属,劝告他们要忍耐和满意真主的前定,通过聚坐的方式给他们诵读有关忍耐的经文和圣训,以及满意真主前定的圣训等,这种聚坐是可以的;因为安慰亡人的家属是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规定的圣行,但形式与我们今天众所周知的做法不一样;现在的人们常常在坟墓上诵读《古兰经》,有时候在亡人的家里诵读《古兰经》,有时候在聚集的人群中诵读《古兰经》,这是新生的异端行为,是先贤们憎恶的做法。”《安慰遭受灾难的人》(第121页)。

总而言之:没有罪恶和激发忧伤的聚坐是颇有争议的问题,此事有待研究,而且比较宽松,如果在聚坐中有罪恶,则是被禁止的。

至于第二个主张就是在其中没有罪恶的情况下允许聚坐,其传述系统是最正确的,证据是最强的;而禁止聚坐的证据是微弱的遗训,没有明确的追朔到先知(愿主福安之),而且它的证据是或然的,因为其中禁止的不仅仅是为了慰问而聚坐,而且要求亡人的家属为前来慰问的人们准备饭食,此事令他们疏忽亲人去世的伤痛。

显而易见,允许的这种主张消除人们的困难,给人们提供方便,尤其是随着时代的不同,人们的事务繁忙,迫使他们采取了一些约定俗成的惯例,有助于他们安排生活事务,包括亡人的家属聚集在一起,接待前来慰问的人,在第一时间里完成安慰亡人家属的圣行,前来慰问是的人不必在亡人的家属工作的地方、或者清真寺,甚至到他们各自的家里一个一个的寻找和慰问他们,在路途遥远和环境不同的情况下不必为了完成这个圣行而多日放弃自己的工作。

假如只是为了消除困难和给人们提供方便而主张这种聚坐是允许的,在教法侧重的方面也足够了,更何况还有正确的和明确的证据支持这一种主张!

真主至知!

殡礼和与墓地相关的教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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