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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足够朝觐的一笔钱,但我现在需要它,我可以推迟朝觐吗?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朝觐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有能力),真主说:“凡能旅行到天房的人,都有为真主朝觐的义务。”(3:97)。
这包括身体方面的能力和经济方面的能力。
至于身体方面的能力就是身体健康,能够承受前往天房的旅途之苦,有完成朝觐礼仪的能力。
经济方面的能力意味着拥有往返天房的足够的钱财。
在《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任委员会法特瓦》(11 / 30)中说:“朝觐者的能力就是拥有健康的身体,根据自己的情况,能够乘坐飞机、汽车、或者骑乘马匹等交通工具,拥有足够的往返的路费,保障他所赡养的亲属的生活费用,一直到他从朝觐中返回;女人在正朝、或者副朝的旅途中必须要有丈夫、或者男性至亲的陪同。
除抵达天房的路费之外还要有基本的需求、教法规定的费用和偿还债务。
所谓的债务包括真主的权利,比如各种各样的罚赎和人的权利。
谁如果肩负债务,他的钱财不足朝觐和还清债务,那么,他首先要偿还债务,不必履行朝觐。
有些人主张禁止的原因是没有债权人的许可,如果获得债权人的许可,则是可以朝觐的。
谢赫伊本·欧塞米尼在《津津有味的解释》(7 / 30)中说:“这一种主张是无根无据的,实际上禁止的原因是顾全责任。
如果债权人已经允许债务人去朝觐,债务人的责任仍然是偿还债务,他的责任不会因为这个允许而免除,所以要对债务人说:“你应该首先偿还债务,如果剩余的钱财足以朝觐,则你可以去朝觐;否则,朝觐不是你必须要履行的义务(瓦直布)。
如果债务人因为偿还债务而在没有履行朝觐的情况下去世了,他见真主的时候,他的信仰是完美无缺的,因为朝觐不是他必须要履行的义务(瓦直布)。犹如天课不是穷人必须要履行的义务,朝觐也是如此。
但是,如果他没有偿还债务,首先去朝觐,然后在偿还债务之前去世了,那他将是非常危险的,须知,烈士的所有罪恶都会被饶恕,唯有债务除外,那么,除烈士之外的人又怎么样呢?
所谓教法规定的费用就是:教法所承认的花费,比如对自己和家人的费用,但是不能铺张浪费;如果是一个家境中等的人,想要表现出有钱人的样子,购买昂贵的豪车,与富人竞争,他没有足够的钱财履行朝觐,那么,他必须要卖掉豪车,用它的钱去朝觐,购买适合自己家境的汽车。
因为购买豪车的花费不是合法的费用,而是教法禁止的挥霍浪费。
教法规定的费用指的是足够他和家人的生活费用,一直到他从朝觐中返回。
在他回来之后还应该有房租、工资或生意等收入,足以解决他的需求、以及他所赡养之人的花费。
因此,谁用生意的利润支付自己和家人的生活费用,如果他用本钱去朝觐,就会导致资本减少,引起利润的减损,无法解决他和家人的需求,那么,他不必用本钱去朝觐。
在《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任委员会法太瓦》(11 / 36)中询问:“某人在一个伊斯兰银行中有一笔存款,他的薪水和存款的利润足以使他过上中等生活,他必须要用本钱去朝觐吗?须知,这将会影响到他每月的收入,给他造成经济方面的负担。”
他们回答说:“如果你的情况如前所述,你不必去朝觐,因为你没有达到教法要求的“有能力”的条件,真主说:“凡能旅行到天房的人,都有为真主朝觐的义务。”真主说:“他在宗教中没有给你们设置任何困难。”
基本需要指的是:人在生活中经常需要的、不可缺少的东西;比如求学者的书籍,我们不能对他说:你把书籍卖掉,用它的钱去朝觐,因为书籍是他的基本需要;人所需要的车辆也一样,我们不能对他说:你把汽车卖掉,用它的钱去朝觐,但如果他有两辆汽车,他只需要一辆车就可以了,那么,他必须要把一辆车卖掉,用它的钱去朝觐;工匠也如此,不能把他的工具卖掉,因为他需要它。谁如果自己运营出租车,依靠出租车的收入养家糊口,他也不必卖掉出租车去朝觐。
基本需要还包括结婚的需要;谁如果有钱,但他需要结婚,将要用那些钱娶妻,那么,他应该先结婚。
经济方面的能力指的是:一个人还清他的债务、满足教法规定的生活费用和解决基本需要之后,还有足够的钱去朝觐。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