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contribute generously in order to ensure the continuity of our website InshaAllah.
天课,只有尊贵的《古兰经》明文中所提到的那八种人享有天课的权利:【天课只归于贫穷者、赤贫者、管理赈务者、心被团结者、无力赎身者、不能还债者、为主道工作者、途中穷困者;这是真主的定制。真主是全知的,是至睿的。】《忏悔章》(第60节),只有这八种人,可以将天课出给他们,其他人则没有接受天课的权利。对此可参阅(12548)和(21794)的解答.
对于把部分天课作为奖品以此鼓励的问题:如果获奖的人本身是有权利接受天课的人,则允许把天课当作奖品送给他;如果他是没有权利接受天课的人,则不允许把天课作为奖品送给他。
有人问学者伊本·吉毕勒伊(愿真主慈悯他):在讲座中,可以把天课当作鼓励学习的奖品吗?这些听课的人中有穆斯林,也有非穆斯林!
答:可以把天课送给贫穷的穆斯林,即便是以奖品的形式送给,也是可以的;至于非穆斯林,如果知道他们是顽固不化的非信士,绝对不允许把天课送给他们。摘自学者他的网站。
学者刷里哈·弗扎尼(愿真主保护他)说:“除这八种人外,绝对不允许把天课送给其他人,无论是修建桥梁,还是其它的公益事业——建学校,或是其它的慈善事业——都不允许使用天课,因为这些事业有捐助款以及专门的固定资金。”摘自弗扎尼的《蒙泰给——教法案例解答》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