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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穆斯林必须要跟随四大教法学派(马力克、哈奈非、罕百利和沙斐仪)当中的一个教法学派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哪一个教法学派是最好的?艾布·哈尼法的教法学派是在穆斯林当中最普及的教法学派,这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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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穆斯林不一定要遵循这四个教法学派当中的某一个特定的教法学派,人们的思想意识、理解力、以及从教法证据演绎教法律例的能力各有不同,所以有的人可以盲从教法律例,而且可能必须要盲从,但是有些人必须要了解相关的教法证据。在《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任委员会法特瓦》中有一个回答,详细、彻底的阐明了这个问题,我们在此叙述这个问题的明文是非常适宜的:
问题:盲从四个教法学派的教法律例,并在所有的时间和情况中遵循他们的主张,其教法律例是什么?
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任委员会的学者们回答说: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愿真主祝福他的使者、及其家属和圣门弟子,并且使他们平安。
第一:四个教法学派归属于四个伊玛目:伊玛目艾布•哈尼法、伊玛目马力克、伊玛目沙菲仪和伊玛目艾哈迈德,所以哈奈非学派归属于艾布·哈尼法,其它的学派也是如此。
第二:这些伊玛目竭尽全力的从《古兰经》和圣训中创制教法律例,创制的教法律例如果是正确的,他就会获得两份报酬:创制的报酬和正确的报酬;如果错了,则会获得创制的报酬,他的错误会被原谅。
第三:能够像前辈学者那样从《古兰经》和圣训中演绎教法律例的人,他在他认为违背真理的事情中不能盲从别人的主张,而且必须要坚持他认为是正确的主张,但在他不能演绎和需要它的问题中可以盲从其他学者的主张。
第四:没有能力演绎的人可以盲从他信任的学者的主张,如果他对答复心中不安,可以继续向其他学者询问,直到心安。
第五:综上所述,由此可知你不能在所有的情况和时间里遵循他们的主张,因为他们可能会犯错误,应该遵循他们的证据确凿的主张。”《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任委员会法特瓦》(5 / 28)。
在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任委员会的(3323)号法特瓦中说:“谁有资格从《古兰经》和圣训中演绎教法律例,而且擅长于此事,哪怕借助于我们从先辈穆斯林学者继承的法学财富也罢,那么,他应该演绎教法律列,亲身实践,以此为辩论者裁决,为咨询教法律列者做出教法判例(法特瓦);谁如果没有资格这样做,他应该向可靠的、忠实的学者咨询,以便从他们的著作中了解相关的教法律列,亲身实践,而不必局限于四大学派当中的某一位学者的主张;人们之所以把四大学派的主张当作金科玉律,是因为他们声名鹊起,遐迩闻名,学术著作传播广泛,使人们便于遵循。
谁如果主张学生必须要盲从,这是错误的主张,食古不化,对所有的学生妄加猜测,使宽广的范围变得狭窄。
谁如果主张局限于著名的四大学派,这也是错误的主张,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把宽广的范围变得狭窄。对于文盲来说,四大学派的教法学家和其他的教法学家没有区别,比如莱斯·本·赛尔德和奥扎尔等教法学家。”《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任委员会法特瓦》(5 / 41)。
在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任委员会的(1591)号法特瓦中说:“四大学派当中的任何一位伊玛目没有号召人们遵循他们的主张,没有固守他们的主张,也没有强迫别人遵循他们的主张或者某一个学派特定的主张,他们都或者人们遵循《古兰经》和圣训,解释宗教经典的明文,阐明宗教的原则和细枝末节的问题,对别人向他们咨询的问题做出相关的教法判例(法特瓦),没有强迫他们的任何一个学生或者别人只遵循他们的主张,甚至他们谴责这一种做法,如果他们的主张违背了正确的圣训,命令人们放弃他们的主张,他们说:“如果有正确的圣训,它就是我的主张。”愿真主怜悯他们。
任何人不必遵循这些学派当中的任何一个特定的学派,他应该向真主祈求襄助,然后借助于先辈穆斯林学者为后人留下的学术财富,竭尽全力的认识真理,因为先辈学者为后辈穆斯林理解和实践经典明文铺平了道路。谁如果因为某些障碍而不能从经典明文中演绎教法律列,他应该向可靠的学者的咨询需要的教法律列,因为真主说:“如果你们不知道,你们应该向学者们询问。”他必须要选择德高望重、德才兼备、知行并重的、可靠的学者咨询教法律列。”《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任委员会法特瓦》(5 / 56)。
伊玛目艾布•哈尼法(愿主怜悯之)的学派是穆斯林当中传播最为普及的学派,其原因也许就是欧斯曼国家的哈里发都遵循他的主张,他们统治伊斯兰国家六百多年,但这并不意味着艾布•哈尼法(愿主怜悯之)的学派是最正确的学派,或者其中的一切教法创制都是正确的,它像其他的学派一样,其中有对的,也有错的;信士必须要跟随真理和正确的主张,不必顾虑该主张源自何人。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