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不允许在能够辨别是非的儿童面前显露羞体,因为真主命令信士们要求尚未成丁的儿童,在三个时间中进入寝室之前必须要请示;真主说:“信道的人们啊!教你们的奴婢和你们中尚未成丁的儿童,三次向你们请示,晨礼之前,正午脱衣之时,宵礼之后,这是你们的三个不防备的时候。除此以外,你们和他们无妨随便往来。真主这样为你们阐明一些迹象。真主是全知的,是至睿的。”(24:58)
真主命令我们要求小孩子在进入寝室之前必须要请示的这些时间,就是脱衣睡觉的时间;权威学者伊本·阿舒尔(愿主怜悯之)在经注《解放和启蒙》中说:“这些时间就是家人脱衣睡觉的时间,让小孩子看到他们的羞体是丑恶的,因为那种情景会在小孩子的心灵中留下印象,因为小孩子未曾见过那种情景,因为小孩子必须要在遮盖羞体的教育下成长,如果他长大成人的时候,遮盖羞体的观念会变成像他的天性一样。”
这就是对待小孩子的礼节:不要让他们看到别人的羞体,因为在他们长大的时候会给他们的道德产生许多危害。
权威学者伊本·赛尔迪(愿主怜悯之)在其经注中列举这段经文的体会时说:“不能让尚未成年的小孩子看到别人的羞体,也不能让别人看见他的羞体,因为真主只是在允许的事情中命令他们要请示。”这是针对已经懂事和知道羞体的小孩子而言。
权威学者艾布·百克尔·绽萨斯在其经注《古兰经的教法律列》( 3 / 464 ـ 465 )中说:“真主命令已经知道女人羞体的小孩子在三个时间中进入寝室之前必须要请示,真主说:‘教你们的奴婢和你们中尚未成丁的儿童,三次向你们请示。’指的就是知道那些事情和女人羞体的小孩子,没有命令比他们更小的孩子请示。”
在不懂事的小孩子面前没有遮盖羞体是可以的,伊本·古达麦(愿主怜悯之)在《穆额尼》( 7 / 76 )中说:“至于不懂事的小孩子,在他的面前遮盖羞体不是必须的行为(瓦直布)。”
权威学者宰科里亚·安萨勒在《白海哲之注释》( 4 / 98 )中说:“至于不能很好的描述所见事物的小孩子,可以在他的跟前显露羞体。”
这个准则是非常好的,在不能很好的描述所见事物的小孩子的跟前可以显露羞体,比如一岁或者一岁半的小孩子,在能够描述所见事物的小孩子的跟前不允许显露羞体,比如三岁的小孩子,必须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因人而异,有的小孩子在智力和语言发展中会超过其他的同龄人,而有的小孩子落后于其他的同龄人。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