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3 伊历四月 1446 - 6 October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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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把天课交给丈夫失踪的已婚的贫穷的女儿吗?

問題

我的女儿已经结婚了,有一个独立的家,她现在有几个孩子,但丈夫失踪了一段时间。我可以把天课交给女儿,让她抚养这几个孤儿吗?

答案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如果女人已经结婚了,则她的生活费用由丈夫承担,如果他非常贫穷,或者失踪了,没有给她留下生活费用,而这个女人也是贫穷的,身无分文,那么她可以接受天课。

伊本•古达麦(愿主怜悯之)在《穆额尼》(2 / 279)中简明扼要地说:“如果贫穷的女人有经济富裕的丈夫为她承担生活费用,不能把天课交给她,因为丈夫给她的费用使她足以生活;如果丈夫由于某种原因而没有给她生活费用,可以把天课交给她,伊玛目艾哈迈德对此有明文规定。”

但是她的母亲或者父亲不能把天课交给她,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必须要承担女儿的生活费用,唯有两种情况例外:

第一:可以把天课交给女儿,让她偿还不是为生活费用而借的债务。

第二:父亲没有能力承担女儿的生活费用,但是他有应该交纳天课的钱财,父亲可以把自己的天课交给女儿。

有人向谢赫伊本•巴兹(愿主怜悯之)询问:“可以把天课交给已经结婚的贫穷的女儿吗?”谢赫伊本•巴兹回答说:“凡是符合条件、应该接受天课的对象,从根本上来说都是可以把天课交给他的,所以,如果父亲没有能力承担女儿和她的孩子们的生活费用时,可以把自己的天课交给女儿,但最优越、最谨慎和最不受指责的做法就是把天课交给女儿的丈夫。”

有人还向他询问:“我的女儿们都已经结婚了,但是她们都很贫穷,我可以把天课交给她们吗?”谢赫伊本•巴兹回答说:“学者们说:任何人不能把他的天课交给自己的后裔,不能交给自己的父辈,也不能交给自己的母亲,一句话就是不能交给自己的直系和旁系。如果把天课交给他为了解决需求,这是不允许的;如果他们身负生活费用以外的债务,则可以把天课交给他们,因为父亲没有为他们偿还债务的责任;父亲也不能为了节省自己的钱财而把天课交给他们。”

总而言之,如果一个人的女儿们已经结婚了,而且她们的丈夫是贫穷的,没有富裕的钱财为她们承担生活费用,可以把天课交给他们,但必须要把天课交给丈夫,因为他们要负责生活费用。无论如何,这样做是可以的。《伊本•欧赛麦尼法特瓦全集》(18 / 426 )

真主至知!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