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家商场、任何一所学校或任何一个机构在开业多少年之际都不能举行庆典、散发礼品等,因为这是在伊斯兰中新生节日异端,举行诸如此类的活动就是在仿效异教徒的行为,所以必须要放弃这种庆典活动,要谨慎小心。”《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任委员会法特瓦》(2 / 261)
谢赫百克尔•艾布•宰德在其著作《周年纪念的节日》25页中说:“庆祝不同年限的周年纪念,也不论出于任何不同的目的,这种庆典是宗教中的异端行为,违抗全世界的主宰的命令,仿效异教徒的行为和尊重他们的习俗。必须禁止的异端庆祝活动很多,比如有的穆斯林庆祝先知(愿主福安之)的诞辰节,庆祝夜行和升霄之夜,庆祝伊斯兰历的元旦等,这些都是一些迷误者带进伊斯兰的新生的异端节日,必须要禁止这些异端节日,首先要明确地宣布禁止庆祝周年纪念,“白银庆典”、“黄金庆典”、“钻石庆典”或“80周年庆典”,无论多少年限,在什么地方,为什么人物或时机,谁若没有禁止,则是自相矛盾,无论愿意与否,这是在跟随私欲。”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