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分期付款的价格可以高于现金出售的价格,敬请参阅(13973)号问题的回答。
第二:
如果客户延误了交纳分期付款,没有按时向债权人交纳,则不能强迫他增加欠款,因为这种行为是教法禁止的高利贷,正如在伊斯兰教法学会的决议中规定的那样,敬请参阅(1847)号问题的回答。
这种行为就是蒙昧时代的高利贷,所有的穆斯林一致公决这是禁止的行为;他们推迟偿还债务的时间,但是增加债务的数额;
所以客户因为延误了分期付款而建议重新填写表格和增加分期付款的数额,他的这个建议是在教法中无效的,你不能接受,这是教法禁止的高利贷,哪怕客户心甘情愿也罢,你应该适当地宽限他,直到他有能力偿还;正如真主说:“如果债务者是穷迫的,那末,你们应当待他到宽裕的时候;”(2:280)
如果客户本身有足够的钱财支付分期付款,但是他拖欠债务,无缘无故的推迟偿还债务,他的这种行为是教法禁止的。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