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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离婚而守制的妇女可以为生活所需和公益事业而外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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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 : 06-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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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在守制期内,离婚的妇女可以外出学习宗教知识,去市场购物,出门散心吗?尤其是在一个无家人帮助的外地,当然她会保护自身的安全。另外,她可以外出教儿童阿拉伯语吗?单独一个人呆在家里对她来说很困难,所以恳切地希望您们能详细地解答有关守制的问题。

答案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第一:若是可以挽回的离婚,守制期内,这个妇女必须呆在其夫家里,不允许丈夫把她赶出家门,除非是她做了明显的丑事;也不允许她擅自离开丈夫的家里,除非是被赶出去的。因为清高的真主说:【先知啊!当你们休妻的时候,你们当在她们的待婚期之前休她们,你们当计待婚期,当敬畏真主---你们的主。你们不要把她们从她们的房里驱逐出门,她们也不得自己出门,除非她们做了明显的丑事。这是真主的法度,谁超越真主的法度,谁确是不义者。你们不知道,此后,真主或许创造一件事情。】《离婚章》(第一节)如果是不可挽回的离婚,即与同一个丈夫第三次离婚,她可以在她的亲戚家里守制;如果可以避免与她的前夫独处,也可以在其前夫家里守制。第二:因离婚而守制的妇女是否必须呆在家里,学者间是有分歧的:大部分学者认为这与为亡夫守制的妇女一样,夜晚不能外出,除非是迫不得已必须出门;在白天,可以为需求而出门。另有学者主张无需如此,她如同其他正常的妻子一样,可以随意出门。《榭勒哈·蒙泰嘿·伊莱泰》(3/206)中写道:“可挽回的离婚,在守制期内离婚的妇女必须留在丈夫的家中——无需放弃打扮装饰——如为亡夫守制的寡妇一样。因为清高的真主说:【你们不要把她们从她们的房里驱逐出门,她们也不得自己出门。】无论她丈夫是否允许她外出,(她都必须呆在家里),因为留守在家是守制的条件,而守制是清高真主的法律,丈夫是无权任意免除她应尽的责任;同样,丈夫也无权取消‘守制’。”可参照《法台哈·盖迪勒》(4/343)《买哇黑布·吉利》(4/164)《穆俄尼·穆赫塔吉》(5/106)学者伊本·欧塞敏(愿真主慈悯他)说:“同样,离婚的夫妻还存在其它的问题,其中包括:女方必须呆在家中,她应象为亡夫守制的妇女一样呆在家里。夜里不能外出,除非是迫不得已,必须的外出;白天也只能为需求而外出。而一般的妻子不要求必须呆在家中,她可以走亲访友,或做一些类似之事。由此可知:对她而言必须呆在家中要比其她一般妇女要严格。而社会生活中,妇女一旦被休了,当即就回到娘家,这是非法的,是不允许的。依据是清高的真主说:【你们不要把她们从她们的房里驱逐出门,她们也不得自己出门,除非她们做了明显的丑事。】《离婚章》(第一节)因此守制期间不要外出,直至守制期满。如果丈夫同意,她可以为生活所需出门,夜晚也可为重要之事出门——这是一种说法。第二种说法是:她无需呆在家中,尤如其他的正常妻子一样(行动自由)因为清高的真主把他仍称之为“丈夫”,那她仍是“妻子”,只要是“妻子”,就与其他的妻子没有区别,白天、晚上都可以外出,并不要求她必须呆在家中。持此种说法的学者引用了清高真主所说的【你们不要把她们从她们的房里驱逐出门。】意为:分离的搬出去住,并不是因何原由的外出——这种说法是正确的。”摘自《榭勒哈牧牧媞阿》(13/187)而大部分学者所引证的则是《穆斯林圣训集》(1483)中收录的圣训:据加比勒·本·阿卜杜拉(愿真主喜悦他俩)说:“我姨姨被休后,想外出去收椰枣,有人却禁止她外出,于是她到先知(愿真主祝福他,并使他平安)那儿,询问此事,先知回答说:‘无需如此,你去收你的椰枣吧!但愿你能从中施舍一些,或做些善事。’”《伊斯兰之道》(2/296)中写道:这段圣训证明因离婚而处于守制期的妇女可以在白天因需求而外出,但无故不允许外出——这也是部分学者的主张,他们说:“晚上、白天都可以因需求,或有原因而外出,如害怕家庭破碎,如果她伤害家里的其他成员,可以把她赶出家里;抑或是家里人严重伤害她,也可把她接出去。因为清高的真主说【你们不要把她们从她们的房里驱逐出门,她们也不得自己出门】‘丑事’词意为:伤害公婆或其他家人。”学者中有人认为:依上述圣训,白天她可以随意外出,但晚上不可以,与为亡夫守制的妇女一样。也可以说,上段圣训中允许她外出是希望她出散收获的椰枣或是行善,这是她外出的理由,而这段圣训并不证明可以无故外出。综上所述,你可以在白天因情况所需而外出,如买一些必需品或上班,去学校教书,参加必须出席的学习;至于出门散心,则是不允许的。

真主至知!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